一、产假待遇及产假工资劳动法规定与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2、女职工休产假,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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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二、劳动法对产假天数有规定吗?
产假98天
30天15天(晚育)
15天30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所有的女性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产假的待遇。其中,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虽然是可以领取到薪资的,但并不是能够全部领取,只是领取到正常工资的80%,这与休病假的待遇有着相似之处。
三、劳动法规定产假有多少天?
对于劳动法规定产假有多少天,产假规定是多少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 个月。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让你知道新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四、广州市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关于广州市劳动法产假规定为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五、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产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以上是劳动法规定小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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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 第七条
六、国家规定产假多长时间?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多长时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七、最新劳动法规定产假有几天新劳动法明确规定产期为45天。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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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八、80天的产假是否违反劳动法?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2]《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3]《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4]《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九、国家限定生了第一胎,产假应享有多少天?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限定解决。
十、新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是否发工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一、产前假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二、产假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扩展资料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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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四条
十一、劳动法规定产后休假7天,如果没有休假如何计算?
陪产假的享受条件各地不尽相同。劳动法中并没有相关的假期规定。这个规定是在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有。一般的享受条件是合法的生育国家承认的有生育指标的生育是合法生育。有的地方增加了享受条件,比如广州就规定,自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即独生子女证的才享受这个假期,广州规定是10天。还有一点,这个假期只能在孩子出生时使用,所谓陪产,当然是陪着妻子生产。过了期限,就不能享受了。自己因为工作实在无法分身而自动放弃的,国家没有补偿之说;如果因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这个假期的,目前还没有遇到(没有单位强迫员工放弃这个权利吧),这个还真不好说。只要你符合了享受条件,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十二、"公司是否有小产假,但请假时需写请假时间段?算不算违背劳动法?"
《劳动法》第十二章对违背劳动法的法律职责作有限定。附劳动法 第十二章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能够处以罚金。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水报酬、经济赔偿,并能够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限定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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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十二章第八十九条
[2]《劳动法》 第九十条
[3]《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假是否有劳动法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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