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协议如何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拆迁协议?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拆迁协议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三、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撤销?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只要安置房没有过户以及赠与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就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四、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撤销?
【问题解析】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只要安置房没有过户以及赠与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就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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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五、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是否可撤销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只要安置房没有过户以及赠与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就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六、拆迁协议撤销情况的说明
拆迁协议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七、拆迁安置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性质,发生纠纷可依法向提起民事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提示以上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不可以撤销”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点击咨询按钮就可以咨询本地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诉求。相关补充1签了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可以反悔吗?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而维权的途径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相关补充2拆迁补偿安置房纠纷怎么办征迁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撤销"
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和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是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判断如下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中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13条
十一、村民被迫签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有权撤销吗?
1、您好,您们与对方签订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关系。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您的陈述,“家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被逼无奈才签的协议,您们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
3、在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前,协议是有效的。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十二、拆迁公司能否撤销与我的拆迁安置协议?
老二签的拆迁赔偿协议是无效的,能够选择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撤销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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