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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用人单位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9-03 22:52:13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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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用人单位怎么办
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用人单位怎么办

一、"玩忽职守的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雇主该如何应对?"

1、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上级机关申诉或举报玩忽职守的部门或工作人员;

2、产生实际损失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构成犯罪的,可以向监督机关举报。
针对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在第九十五 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行政职能部门的赔偿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是履行职责义务,且该行为给当事人或者企业造成了损害,发生了损害后果才能申请赔偿。

二、"人力资源部门玩忽职守应如何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

四、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所的工人可成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吗?

如果他无尽有自己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能够构成玩忽职守。

五、"玩忽职守导致劳动争议怎么办?"

解答山西黑砖窑案件暴露出了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一些违法用工的情况监管不到位,之所以监管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在于不作为和对这种违法犯罪现象的漠视。   《劳动合同法》针对这个问题在第95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95条

六、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认可怎么办

这很简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工伤认定不是劳动者个人人为认定或者是用人单位客观认定,工伤认定必须是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事实发生的经过,做出严谨的书面鉴定是否属于工伤,并且出具《工伤认定书》作为依据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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