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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

来源:法否网 2024-12-31 18:51:29 4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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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否构成玩忽职业罪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六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六条

三、我国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怎么担责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四、有重大过失的活动组织者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吗?

有重大过失的活动组织者对受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五、行为人过失犯罪能否保留公职

1、过失犯罪有特殊情况的才有可能保留公职,如公务员犯罪后果不严重,犯罪不太过当,免予刑事处罚的才有可能保留公职。

2、过失犯罪的人是否能够保留相关公职,往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并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能够保留自己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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