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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31 16:12:07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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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

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的。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玩忽职守指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所导致存在重大损失。

二、公职人员玩忽职守能否免于刑事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职人员玩忽职守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因为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公职人员,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话,肯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玩忽职守罪在当地的中国主要指的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财产利益受到损失的。

三、累犯是否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问题解析】
累犯一般不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是要在原罪名基础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但如果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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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四、免于刑事处罚的罪人是否构成累犯?

1、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构成累犯的。

2、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犯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3、而免于刑事处罚就是没有进行刑事处罚,也就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自然不存在累犯的问题。

五、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构成累犯?

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构成累犯的。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犯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免于刑事处罚就是没有进行刑事处罚,也就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自然不存在累犯的问题。

六、"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应如何处罚?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的,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的具体犯罪行为来确定刑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未成年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时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免予刑事处罚罪轻辩护的一种"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八、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免于受到刑事处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一、拘役的定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二、拘役的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三、什么是免于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九、定罪免处算刑事处罚吗?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这就是关于定罪免处是受到刑事处罚么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十七条

十、公务员定罪免处后又被判罚金,能否保留工作?

你好,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职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炒鱿鱼公职。  法律依据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的通知。(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十一、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非法拘禁、绑架罪以数罪论处的规定,在我国直接按照绑架罪处理。对于非法拘禁,相关的法院会将其并入绑架罪,所以不遵循并列数字的原则。这只是绑架罪中的一个加重情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律师提示以上对“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看完还有疑虑,直接点击咨询按钮,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十二、定罪免除算刑事处罚吗?

定罪免除算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十七条
[1]《刑法》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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