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加班工资?
1、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工资吗这一问题,回答是非全日制职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规定,非全日制职工加班,是不执行基本法的,但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约定没有加班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没有加班工资,但有风险。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安排加班,特别是节假日加班。一旦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原约定也就无效了。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工资
《劳动法》仅在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有些企业就按照本法规定执行。具体而言,非全日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即认定为加班,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在休息日(这里指周日或周六中的一天,由24/4=6算出平均每周一天为休息日)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四、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费吗
您好!关于“外地户口身份证可以在本地补办吗”的回复如下1、身份证丢失,异地大多只能补办临时身份证。只有已经开通了异地办证的省市,才能在本省公安厅驻异地办事处进行正式身份证的补办。
2、在异地派出所、公安分局,提供自己所能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最好能够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有身份证的扫描件、手机照片,和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一致)更佳。派出所工作人员就能在公安信息网上快速查到自己的个人信息。
五、非全日制用工加班加点的工资如何计算和支付?
工伤九级赔偿依据你的工资标准,全国普遍赔偿为12-15!依你的工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公司要给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两个分别也是本人工资9个月!合同正常到期得不到这两项赔偿,切记!本人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各项补贴和奖金的全部工资,而不仅仅指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切记!既工资是工伤职工出工伤前十二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各项补贴和奖金的全部报酬加起来除以十二。切记!停工留薪期要自己申请与劳动部门鉴定,如果劳动部门不鉴定,那不会得到!还有工伤的营养费与康复费、工伤的后续治疗费等等如果有些赔偿的细节问题。
六、非全日制用工有法定加班工资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工资吗这一问题,回答是非全日制职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规定,非全日制职工加班,是不执行基本法的,但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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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七、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你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加班工资这个问题,是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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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八、非全日制的非全日制工人,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后是否享有工资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与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也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并不能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在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即可以。 非全日制用工也有小时数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时数,就属于加班了.有加班费的
九、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费吗?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可加班吗的问题作出解答非全日制职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规定,非全日制职工加班,是不执行基本法的,但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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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十、非全日制用工一周超过4小时是否有加班费?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
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一天加班工资为
2000÷
21.
75×
2=184元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工资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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