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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07:08:56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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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紧急避险的区别三种不同的自卫方式

你好,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你可以看看下面的。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是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及其处理

法律分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4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五、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你好,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你可以看看下面的。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六、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 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对“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解答。更多复杂的细节问题,需要专业律师1对1为您分析。欢迎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获取具体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七、紧急避险出于迫不得已而进行的防卫正当防卫出于不得已而采取的防卫

即侵害或危险的发生是否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就一定是紧急避险。如若转嫁风险就为紧急避险

1,那乙的行为就是紧急避险。

2,相反则需进一步判断,那被侵害人是否转嫁风险则为判断标准。如若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如乙将风险转嫁给丙。例如、侵害或危险的发生是否有人的因素,如乙对进行反击,那乙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甲唆使咬乙,例如自然灾害或流浪动物的自发攻击行为,反之就是正当防卫、侵害或危险的发生有人的因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有两点

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险的来源分别。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犯法侵害做法;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能够是犯法侵害,也能够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遇到到人的犯法侵害时,如果做法人是对犯法侵害人进行反击,隶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犯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犯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隶属紧急避险的范畴。rn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rn  

3.对主体的要求分别。紧急避险的主体对于特殊身份有特殊要求(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无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rn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怎样样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做法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无意义,法律也就无保护的必要.rn  

5.实施爱人分别。正当防卫只能对犯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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