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同一种。
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同一种。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失业金是指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离职后由社保局支付的失业金待遇。
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失业金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后,被动失业,在社保局领取的,按失业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二、失业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是同一种?
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一回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般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款特定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三、"失业金和解除合同补偿金不是同一种?"
不是同一种。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五、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失业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六、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是同一种?
法律分析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一回事。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般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款特定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提示以上对“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是同一种”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即使不能返回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还有妥善安排其他更加适合该名劳动者身体情况的新岗位的义务。只有在劳动者不满足以上两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合法地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但如果用人单位忽略了这个程序性要求,没有征询劳动者是否能去其他岗位的意见,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继续休病假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就要承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责任。相关补充2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否有合同解除权聘用合同期满后,合同就已经终止了,不需要再解除合同了。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七、失业金领取有影响吗?
3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八、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失业险的,并且也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情形下,若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九、企业不交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金不是退休后领取的,是在失业状态下才能领取的。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十、单位未通知本人或监护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和急救金。
你好,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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