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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是否有工资?

来源:法否网 2025-02-17 05:32:36 3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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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是否有工资?
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是否有工资?

一、疫情下幼儿园教师薪资问题

1、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一般是有工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一个月的,只发一定的生活费;如果老师正常提供劳动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

2、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引用法规
[1]《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二、私人幼儿园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如果私人幼儿园在疫情期间不安排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开始上班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三、疫情期间上班员工有工资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引用法规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四、疫情期间临时工是否领取工资?

(一)临时工的工资发放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用人单位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4、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二)临时工的个税交纳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 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 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 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税务机关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日常生活当中,除了有固定的劳动者之外,它还存在着一个临时工,比如说一个用人单位临时的需要大批的劳动者来为自己做一批生产性的工作,这个时候就可以雇佣临时的工人,临时工人辞职的话当然也是允许的,不过,按理说也应当给用人单位一个缓冲期限。

引用法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五、疫情期间加班有工资吗?

1.在防控期间,企业正常上班的,按劳动法的要求支付加班费,一般不低于正常工资的200%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六、疫情期间,为什么在家待岗的人仍然有工资?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对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5、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七、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导致幼儿园无法开学的,按照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八、"疫情期间休息吗?工资是怎么算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因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因影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利用网上办公、在家里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务,职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3、职工因防控未复工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

4、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的结束前无须支付工资的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一致调整该期间薪酬,薪酬也不应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且用人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当地政府另行颁布了优惠措施。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酌情减少或取消奖金的支付的协议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第四款;第二条;原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二条

引用法规
[1]《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 第三条
[2]《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 第二条
[1]《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二条

九、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标准如何?

在延迟复工期间,如何计算在家休息或在家工作的工资,并不统一。一些地方法规规定,在延迟返回工作期间,在家工作的工资应为假期的两倍。也有人认为,符合条件且不受延期复工令限制的企业,在安排职工在此期间在家工作时,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虽然春节假期与延迟复工期在时间段上前后相接,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春节长假属于假期,延迟复工是停工期。《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假期休假的,加班费按1月25日至27日三个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的300%支付。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延期复工属于停工期,而不是春节假期。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十、"孩子患手足口病幼儿园放假10天,孩子家长需提供防疫部门通知证明"

幼儿园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十一、公务员改革征求意见稿27条规定限制患有严重疾病和频繁熬夜,是否有职业病范围?

先申请职业病判定。可否隶属职业病范围,可查看职业病目录判定为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第十八条 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十二、尿毒症患者落户如何影响他们的低保?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限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爸妈两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世证明。如果无小孩出世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判定,凭亲子判定证明代替小孩出世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无出世证明的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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