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顺延的期限是否有限制?
劳动合同顺延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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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二、劳动合同补合同期限顺延的法律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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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劳动合同补合同期限顺延的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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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合同补合同期限顺延的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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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合同补合同期限顺延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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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合同有期限吗?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一般在多长时间?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劳动合同应有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三、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 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七、延长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的,如果协议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限是否需要顺延?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一、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需要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二、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不需要顺延,到期重新签订即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提示以上是“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限需要顺延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没有找到符合您情况的答案,欢迎随时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需要本人签字吗需要本人签字的,劳动合同终止书没有经过本人签字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了,劳动合同的签署是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事务达成一致而签订。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补充2劳动合同顺延要签合同吗不需要。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九、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有限制吗?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有限制限定的。rn 一、是试用期时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限定“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2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上述限定,能够看出,试用期的长短是以劳动合同时限作为依据的。rn 二、是试用期次数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限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rn 三、是商定试用期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限定“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上述两种劳动合同,不能将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十、劳动合同续延可否属于劳动合同时限内?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醒第一种情形顺延至体检完毕或观察完毕;第二种情形顺延至医疗期满;第三种情形顺延至哺乳期满。
十一、《劳动合同法》中是否可以有限制试用期不能超出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2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时限为劳动合同时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十二、"新劳动合同到期后能否延长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的,如果协议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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