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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房产证到期了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7-10 14:37:17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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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房产证到期了怎么办
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房产证到期了怎么办

一、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22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申请续期。除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2条

二、买商品房合同到期后,开发商办不了产权证怎么办?

1、合同期限已过但是开发商还未给房产证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进行协商沟通,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三、房产证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有所帮助。

四、房屋产权到期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了的话,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只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房子产权70年并不是说你只能使用该房屋70年的时间,当房屋70年使用期限满之后,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政府还没有收回这块地的打算,或者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购房者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如果政府想收回购房者的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购房者的房屋就行了。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五、房产年限七十年到期后,房产证到期了怎么办

你好,关于您提出的房产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参考如下房子七十年产权的定义产权年限分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远的。一般所说的房子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房子七十年产权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不过,这些并不是实际中的。因为在实际的操作上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六、商品房产权到期如何处理?

对于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22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申请续期。除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2条

七、"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我国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属性,土地证记载了土地的归属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只是不动产的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不动产也应当做不动产登记,例如各类建筑物和房屋等也属于不动产,但他不属土地登记的范围。

八、没房产证的房屋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业主要查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对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只要双方签订合同时对此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合同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次,如果双方签订的房产合同中没有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相关约定,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较高人民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十八条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而对于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此,如果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可选择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九、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能否办理房产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在研究续期法律安排。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

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1]《渔业法》 第四条
[2]《渔业法》 第五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十、"房产证到期未办怎么办?"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后,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后,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十二、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将面临各种风险和后果。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后,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后,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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