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哪些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二、"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它还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问题解析】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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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三、"劳动合同的独特特征不同于其他合同的共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四、劳动合同具有哪些具体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五、"劳动合同的独特特征由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合同条款"
1、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 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 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六、集体合同的特征包括强制性、合理性、灵活性等特点,具有效力。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2、集体合同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劳动合同合同的共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八、"劳动合同独特特征的合同"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劳动合同的具体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签订相关合同,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并没有获得劳动合同,是可以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仲裁的方法来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特征不同合同类型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综上所述,入职前可以先看劳动合同吗?是可以的,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劳动合同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具有单一性,劳动合同具有诺成及双务性,劳动合同涉及工人的物质利益,因此,必须具有社会保险条款,劳动合同必须在工人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否则就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十、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不续签劳动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那么跟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关系,用人单位也不用进行任何的经济赔偿,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就得支付经济赔偿金。不续签合同和不签订合同不是一码事,不签订合同赔双倍的工资。
十一、集体劳动合同一种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类型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十二、劳动合同特征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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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哪些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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