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来源:法否网 2025-11-21 08:46:14 3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问题解析】
可以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同时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

二、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
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三、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

四、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租?

您好,关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条

五、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租?

【问题解析】
可以,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六、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租?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租赁,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七、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一、出让方1.营业税  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八、临时地使用权证可以出租吗?

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

1995年5月6日《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10条又将上述条

九、可以出租。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 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而这种理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不同。《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本来的用途就是非农业建设,其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并不冲突。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不存在建设用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存在禁止建设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题。因此,如果说,第63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也包含建设用地,即该法条也含有“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之义,则显然既与以上相关法条相背,也不符合逻辑。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只是农民集体土地中的一种,两者并非同一概念。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集体农用地是有区别的,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是“非农建设”。不能笼统地理解第63条禁止所有的农民集体土地出租行为,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对外出租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1]《土地管理法》 第4条
[2]《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1]《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1]《土地管理法》 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
[2]《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3]《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十、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需合同约定确定,如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十二、"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出租登记的比较"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同一位阶的权利,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再看一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六、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同时,《土地登记》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可见该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  上述规定,土地出租登记同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相比,有以下区别

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

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显然,我国上述规定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作为物权化登记的。其实,个人认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界定为他项权利登记,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妥,因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行为后果并不发生物权变动或设定,即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法定权属人的变化,承租人取得的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依法签订后,承租人便依法或依约取得承租权,而并非在申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后才取得承租权,因此,严格的讲它是合同登记备案,而非物权他项权利登记。该登记之目的,除为了便于国家监督控制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外,主要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如甲将其土地使用权低价出租与乙,但未登记备案,然后又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因“抵押不破租赁”,只能维持收不回成本的租赁关系,而通过租赁备案制度,银行完全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查验是否已经出租,并以此决定是否接受该项抵押。因此,法律上只要赋予该合同登记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可,即未租赁登记备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有权不予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对于已经租赁登记备案的,对于明知抵押物存在负担仍接受担保的抵押权人不予保护,即“抵押不破租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登记》 第二十八条
[1]《土地登记》 第三十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2023年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算,新闻没有房产证书的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房贷收入证明怎么开怎么做
异地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异地办理的身份证补办
合同范本集体拆迁回迁房买卖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2025-11-213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能出租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

  • 2023年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算,新闻没有房产证书的

    2025-11-2111 人看过

    一、2023年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算 没有房产证遇到拆迁怎么算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以下两种类型1、按照房屋面积拆迁2、按照土地面积收储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

  • 异地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异地办理的身份证补办

    2025-11-218 人看过

    一、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吗,可以异地办理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吗,可以异地办理吗”问题回复如下异地身份证可以在北京补办。 补办条件 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以上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注 申领人可

  • 房贷收入证明怎么开怎么做

    2025-11-215 人看过

    一、房贷收入证明怎么开,怎么做 格式可以自定义,银行一般应该也会有模板的。收入证明只是一个贷款材料,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收入证明一般要高于还款额度的两倍,所以一般收入证明都会多于工资。重点就是收入证明只是贷款材料,出具工资收入证明一般应该实事求是。如果差距过大,属于出具虚假的

  • 银行贷款没还可以按揭房子吗房贷没还首付没攒够

    2025-11-206 人看过

    一、银行贷款没还,可以按揭房子吗 1、一般来说是可以的。2、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银行贷款没还清,可以贷款买房吗 1、可以,因为即便贷款所欠金额较多,使

  • 一、没有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落户吗 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购房合同的话也是可以落户的,不过仅限于新房,二手房需要办好房产证才能落户。如果房产证暂时没有下来但是已经入住了的,可以凭借备案过的合同、购房发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派出所核实已入住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二、安置房没有房产

  • 一、安置房几年能拿到房产证,安置房几年能拿到房产证 很多人以为安置房是没有产权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安置房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是对被拆迁城镇居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或这些人用自己以前的房屋土地与政府交换了现在的安置房。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是如何的呢?安置房产权多少年1、安置

  • 一、网签合同备案后怎么办理,网签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撤销网签合同所需材料1、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3、身份证明(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扩展资料撤销网签合同的条件1、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市、区

  • 一、购房合同样本样本,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 一、房产交易税如何计算,怎样计算房产税 2021年最新房产交易税房产税计算方法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要交房产交易税,但是要交多少还有都交哪些,估计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地。有的买卖过房屋的也不一定都清楚可能代办或者中介都给办完只让交钱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交易税都有哪些房产税如何计算做

  • 一、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买房吗,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不是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

  • 一、不通过中介的二手现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不通过中介的二手现房过户交易流程1、产权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卖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2、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房管部门等网站上下载合同,按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

  • 一、2023年异地可以办取保候审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案机关同意对其取保的,异地也是可以的。2、亲属和律师都可以申请,向案件的不前办案机关申请。比如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则向检察院申请,如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按照刑事诉讼法

  • 一、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发票都丢了该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发票都丢了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如果购房者丢

  • 一、买动迁房与商品房之后有区别吗 1、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最明显的就是定义上,动迁房就是安置房屋,这类房屋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除补给被拆迁者的,以便安置被拆迁者或承租人居住在使用的房屋中。而商品房则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价格也是有多种因素来控制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解

  • 一、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定。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

  • 一、房屋买卖纠纷,房屋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1、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是,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

  • 一、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多久寄出来的 看具体的情况。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书应一式四份,一般银行一份以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做为注册备案,业主一份。自签订之日起,购房者就应该拥有一份购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协议书原件,而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

  •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