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法中的起诉条件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一位具体工作人员
3、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条件什么是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三、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一般期限当事人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服行政复议而的一般期限为15日。
2、特殊期限是行政诉讼法所认可由其他单行法律规定的期限。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期限的计算和最长保护期限。
二、的程序条件
1、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讼,在选择复议后,对复议不服仍可以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当事人选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的,人民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申请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2、当事人有权选择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但是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当事人将因选择复议丧失提讼的权利。对终局行政行为,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
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人民,否则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四、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有明确的被告;
(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五、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条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一些案件是首先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对复议不服才提起诉讼,并且案件是法院管辖的范围。
2、《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2]《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七、行政诉讼中的行政纠纷起诉的条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西行政纠纷步骤是什么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书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八、行政诉讼起诉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行政纠纷应该怎么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十、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哪些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十一、行政诉讼起诉行政机关,还是起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
十二、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和起诉条件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对于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情况,应当由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理。但公民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或者该环保行政机关的同级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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