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什么事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二、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的书写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民事诉讼起诉状应记明哪些事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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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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