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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否网 2025-08-26 13:58:59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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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棚户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棚户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棚户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二、棚户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依法成立的棚户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棚户区的房子,只有安置单,补差钱不够,是否能够贷款?

棚户区经过改造时如果原房屋是所有权那么安置后也是所有权,如果原房屋是部分产权,产权所有人意愿有可能是全产权或者还是部分产权。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四、"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后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办理此类房产证会比较的麻烦,同时办理棚户区改造房屋的房产证要缴纳的税金以及税目类型也是没有确定下来,当确定下来具体的税金后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缴纳税款的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即可。

五、棚户区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一般只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就可以了。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书,一般包括一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书上的并在上面共同签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拘束力。 但是,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还要注意合同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另外,有一些特殊种类的合同是需要到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例如专利转让要到专利局登记等,这种情况一般在你这种合伙做生意中可能涉及较少的。

六、公共租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只要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的,一般私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七、"棚户区楼房改建买卖协议公证后是否有效"

两方带着身份证和协议,到公证处解决即可  《公证流程》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组织申请解决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手续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子;(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解决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手续(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手续,牵涉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手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流程》 第十七条
[2]《公证流程》 第十八条

八、前多少年买的棚户区改造楼房,卖房还需要协议和过少年结婚办房屋证吗?

房屋买卖中房屋过户流程  

1、房屋证过户未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屋证上面姓名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两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屋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姓名)。  

2、申请手续准备好后,须到房屋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肯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相同。  

3、房屋过户的申请手续都交给房屋局后,房屋局会予以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子去交纳税金 ,通常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屋过户税金交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屋证。

九、棚户区改造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房5年下不来房屋证,国家限制这期间买卖,因此五年内买卖是无效的

十、棚户区改造房无法过户,签订购房协议公证需谨慎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是有问题的,详细情况你可以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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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棚户区改造房是否也应该签署购房合同?公司通知交房款是否合法?

公司棚户区改造房当然也得签合同,公司收款应当出具发票,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很合法。

十二、棚户区改造房买卖政策

因为我是房地产公司的,已经搞过一个棚户区改造事项,我能够肯定的告诉你,棚户区改造有房屋证。但牵涉很多的问题

1、短期内不能解决,我的事项还有一个月就5年了。但现在也不能解决,原由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冲击房地产市场。

2、交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本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本链不完善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无销售业绩啊,无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交纳契税的啊,要怎样定这个准则呢?比如定按照10000元没平米交纳契税,老百姓交纳了,但房地产也得跟着交纳很多的税款啊!房地产既没得益,还得赔上税款,傻瓜才会掏这个钱呢!所以税款没那么容易定下来。

3、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要怎样收这部分房的税呢?肯定要定高税价,因为这部分也隶属时代产物,是暴利啊!所以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综合在一起,棚户区改造没那么容易确权的。也不能那么快确权的。希望你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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