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可以买房吗?不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不买房是不可以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是用于商品房贷款和住房管理的专用基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贷款。顾名思义住房公积金与住房有关,用于购房和装修等,与住房无直接关系的不在此例。你可以办理商业贷款,然后把公积金取出来冲还商业贷款。不买房可以以租房子或者大修住房、重大疾病和离职以及退休等名义申请提起公积金,公积金专款专用,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家庭购房使用,而且规定购买商业住房如果商铺,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自有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公积金不买房可以贷款吗不买房如何拿公积金贷款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莱芜行政区域及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家庭收入较低,支付房租困难的;
8、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收入较低的困难家庭,须支付子女大中专学杂费的;
9、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后生活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或进各类园区务工的农村居民须支付房租的,及合同到期未能重新签订新合同的。
二、不买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青岛,如果不买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在青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了11种提取情形,除购房和还贷提取情形外,下面一一分析职工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租赁住房;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只要有上述情况之一,能提供合理材料,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三、买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买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参考上述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购房时的问题
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也就是说只能用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五、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公积金提取条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六、买房能用公积金提取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退休的。总结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该条例第25条规定;准予提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4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5条
七、不买房是否可以不提取公积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不离职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当地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和要求也是有差异性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八、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买房中有哪些限制?
您好!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①《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一份;②付款票据(支票、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③《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一份(要求职工签名确认,职工套取退款进行的补缴,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填写“套取退款”,不需要填写缴存基数和比例),多人补缴时,提供《补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④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说明中需注明职工是否存在投诉的情况)。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谢谢您的咨询。
十、应届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来呢住房公积金在以下情况职工可以提取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偿还住房本息的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二、非住房消费提取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十一、"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买房,你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4、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上市交易的居住房办公用房、网点房、单体车库、商住两用房不予贷款5、已足额交付所购住房首付款6、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进行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作为质押,或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同时规定,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直接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首付购房款的发票等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5、有效的抵押、质押或担保证明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综上所述,拆迁房是能够公积金贷款的,想要扩大房屋面积的拆迁户完全可以考虑的;不买房公积金贷款也是可行的所以,无论你要不要房,公积金贷款都是可以办理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十二、公积金可以买房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退休年龄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购买、建造、翻建;在离休;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退休或到达离休、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本人身份证原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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