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立约定金合同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定金是把双刃剑,在规范合同做法、制约合同两方的同时,会给合同两方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1、立约定金应以书面形式商定。
2、立约定金合同应与主合同两方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
3、立约定金的数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合同中应当商定明确托付定金的时限和方式。
5、立约定金合同从事实上托付定金之日起奏效。
6、款项的性质应当予以明确表述,最好写明“定金”字样。
7、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8、未能订立合同的犯错方将承受定金罚则的风险。
9、主合同无效,则作为从合同的立约定金合同亦无效。若主合同的交易受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或者可能被确认无效,立约定金被确认无效的法律风险较高。
10、立约定金合同的未决事项(尤其主合同的主要事项)不得过多。
11、签订主合同后,立约定金合同自然失效。立约定金不能延续成违商定金。目前,较为常见的是由认购书而引发的购房定金纷争。认购书的通常包括房屋的具体 位置、面积、价格、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限、定金的等。认购书惹起的多是定金纷争,预购方与开发商未达到购房契约,怎样适用定金罚则通常情况下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例外适用平等原则的情形是如果认购书对两方正式购房合同中将牵涉重要条款商定不明,且在商定时限内两方屡次对具体条款进行商量交涉,但分歧过大,则此定金应认定为预付款,未达到契约,依平等原则应予退还。
二、订立合同时,在约定合同标的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有形财产,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财产,还包括运输行为、保管行为等劳务,以及加工承揽、技术开发等形成的特定工作成果。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对合同标的进行约定时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预定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预约合同定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愿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法律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二种。支持补偿性违约金的学派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持惩罚性观点的学者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事先约定的对违约方进行的一种惩罚。
2.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二者兼而有之,但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赔偿。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因此我们在签定合同时要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约定。尤其是在现在房产市场活跃、涨幅较大时期,购房者最好把违约金约定高一点。这样不仅对上家是一个约束,同时也使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四、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何判断定金是否已交付?
定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为了达成某件事情的时候为了保障顺利的进行所支付的担保金额,因此我们在支付之前是需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那么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五、定金合同法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法律行为,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定金合同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成立。
2、定金合同的主要包括应注意事项、定金数额、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 户、签约地点等,一般只要具备上述条款,就能够成立,否则就可能被认定是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的核心条件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是说双方应当在定金合同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有异议,那么双方的义务将无法确定且履行。
4、订立定金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某一时期订立正式买卖合同,所以双方的义务应围绕实现这一目的而确立。
六、定金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当事人之间能否签订定金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七、"定金合同在定金到付后是否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卖协议无效。定金合同从出具定金手续时已经成立了。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定金法则来处理如果出卖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则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能,定金返还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是对这个损失的举证比较困难而已)八、"定金合同如何有效签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定金是当事人商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另一方肯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保证方式。众多人或者单位之间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有定金的条款,那么人们在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定金合同何时奏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一、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隶属保证合同的一种,《保证法》的限定,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2、合同签订时主体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不能起到保证的性质。
3、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保证法》第九十条的限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商定。
4、应当在合同中商定明确的托付时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肯定时限内托付定金,托付定金的时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时限,因此在商定托付定金的时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5、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商定托付的方式定金合同从事实上托付定金之日起奏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商定托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托付。
6、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商定,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两方当事人商量确定。若定金的数额商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得到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事实上损失额;若商定过低,则起不到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7、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两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商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8、合同中商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在合同中商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商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送还托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9、违约职责的商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未能订立合同的犯错方将承受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商定以托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保证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却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却订立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10、合同中明确商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应明确商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无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招致终止合同的要求不明确,将导致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二、定金合同何时奏效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商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肯定比例预先给付另一方的金钱。我国合同法第115条限定,当事人能够依照保证法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但是,只有奏效的定金合同才能产生上述法律职责。定金合同隶属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两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托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实践合同中,仅有两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还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有一方事实上托付标的物的做法,才能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可见,定金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而且还必须要有定金的现实的托付做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保证法》 第九十条
[2]《保证法》 第115条
九、"定金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定金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的数额的20%以内进行约定吗?"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九十条
十、定金合同什么是订金合同?订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叫定金合同我国法律限定,定金合同隶属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定金合同能够广泛应用于多种合同,在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要求以保证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能够依照主合同限定设立定金保证合同。二、签订定金合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签订定金合同时为减少纷争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隶属保证合同的一种,《保证法》第5条第一款限定“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表面形式,无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两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商定,特别对违背主合同条款或增加合同条款怎样处置定金做出商定。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纷争发生,并且有利于纷争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职责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两方的合法权益。(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商定。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商定,由两方当事人商量确定,定金的数额商定应适宜。若商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得到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事实上损失额。若商定过低,则起不到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保证法》第二十条限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出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限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两方商量确定,如果定金的商定数额超发生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出部分应视为无效。(四)应当在合同中商定托付定金时间时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肯定时限内托付定金,托付定金的时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时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商定托付定金的时限时,必须明确、具体。由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以托付为要件,故定金合同应从定金给付方事实上支付定金之日起奏效。商定托付定金的时间时限能够防止因合同对定金托付时限商定不明确,拖延托付定金,导致纷争发生。(五)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1、预付款和定金的差别。首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一种从合同,而商定预付款的合同是诺成式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其次,定金的主要在于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的给付构成债务的部分履行。其三,当主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时,隶属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两倍返还定金。此时,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双重功效,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中,无论是给付方违约或者收受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收到预付款的一方均应将预付款送还。
2、差别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违约金与定金的主要差别表现在以下多少个方面
1、违约金则是对违约的一种赔偿手段,主要是弥补或赔偿因违约做法而给合同债权人所导致的损失;而定金是债的一种保证方式,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债务的履行与合同债权的实现。
2、违约金不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而定金则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作用。
3、违约金则是在发生违约做法后托付的,而定金是在履行合同前托付的。
4、违约金则不具有惩罚性定金既是履行合同的保证形式,也是对不履行合同的制裁方式,定金具有惩罚性。
5、违约金则具有赔偿性,而定金不具有赔偿性。另外,在合同中不能将定金写成预付款、押金、违约金、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而不商定定金性质的,否则起不到定金的效力。实践中还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交纳定金时,无书面协议,而在开具的收据上却标明“订金”、“押金”、“保证金”等。对于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限定“当事人托付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无商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确定所托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合同中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不予返还或两倍返还等,以免因商定不明而出现纷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保证法》 第5条
[1]《保证法》 第二十条
[2]《保证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合同立约定金签订立约定金合同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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