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法律当中有哪些合同分类

法律当中有哪些合同分类

来源:法否网 2024-12-30 13:27:14 436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律当中有哪些合同分类
法律当中有哪些合同分类

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种类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按其他标准分类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3]《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4]《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5]《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二、可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和类型

【问题解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可进行变更。
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三、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类型,法律依据是什么?可变合同的种类与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依法成立的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可进行变更。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四、商业秘密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员工在入职时通常都会签订相关的竞业禁止协议,对员工的某些行为进行限制,这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针对不同身份的员工常需要签订不同的商业秘密合同。那么,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杜莉律师解析。

五、合同类型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类型主要有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贵州要约跟要约邀请差异
委托书的写好的委托书的格式委托人签名签字
汽车不过户有转让协议能顺利过户吗汽车过户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要点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当中有哪些合同分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委托书的写好的委托书的格式委托人签名签字

    2025-06-083 人看过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 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要点

    2025-06-083 人看过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 贵州要约跟要约邀请差异

    2025-06-083 人看过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 汽车不过户有转让协议能顺利过户吗汽车过户

    2025-06-083 人看过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2025-06-0811 人看过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