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审查 >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来源:法否网 2025-02-10 01:16:41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延长的合法性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能够延长的,但是只有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延长,而这里的延长一般是指顺延,是指合同到期之后自动延长,而不是合同还未到期,增加劳动合同到期的期限。或者当事人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依法续签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二、劳动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劳动合同应有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三、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  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可以延长吗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

2、公司延长你试用期的行为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行;

3、即使你在延长试用期的通知书上签字同意了,试用期也并不延长至9个月,因为这种延长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4、你6个月试用期满之后,即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若公司在你试用期满了之后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法律规定理由,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至于赔偿,要看理由是否充分,解除是否合法;

5、公司不能以你拒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的行为解除你,这并非法律规定的可解除情形,明显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是恢复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其它理由解除,还是要考察解除合法性、理由来确定赔偿金额。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的规定。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劳动法中的合同解除期限"

劳动合同的解除没有期限的规定,只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期限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

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六、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解释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的,如果协议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七、"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人事办答复无需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延长劳动合同时限不隶属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限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干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约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能够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限定。

八、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的,如果协议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旅游合同归有名还是无名合同呢?
汽车租赁合同审查要求
法律上为什么必须接受显失公平的协议?
我国拒绝履行合同处罚是怎样的
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条件?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法律上为什么必须接受显失公平的协议?

    2025-09-042 人看过

    一、规定签了显失公平的协议有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的则协议无效,当事人不撤销的则有效。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

  • 我国拒绝履行合同处罚是怎样的

    2025-09-035 人看过

    一、在我国拒绝履行合同处罚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

  • 旅游合同归有名还是无名合同呢?

    2025-09-023 人看过

    一、规范旅游合同归是有名还是无名合同呢 旅游合同属于有名合同。1、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适用范围的合同,也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2、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规定其名称和相应的调整范围的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如旅游合同、

  • 汽车租赁合同审查要求

    2025-08-279 人看过

    一、汽车租赁合同审查要求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

  • 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条件?

    2025-08-225 人看过

    一、国家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条件 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经济合同;3、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

  • 一、国家规定协议解除合同怎么规定的 应包含下列一、协议解除双方名称。二、协议解除所属解除合同相关合同。三、针对协议解除所产生后果及责任划分。四、就协议解除赔偿金或违约金进行约定。五、协议解除相关的必要补充。六、协议解除双方签名盖章与日期。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 一、在我国收货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起诉承运人会受理吗 民事起诉当事人的特点,收货人是不可以起诉承运人的,收货人要起诉承运人,可让合同签订人委托收货人代其起诉。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法律依据】《民事诉

  • 一、我国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有啥办法解决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

  • 一、我国规定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会有法律影响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

  • 一、我国规定劳动合同续签半年符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 一、什么是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主体是怎么审查的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

  • 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有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承诺;3、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

  • 一、我国规定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是否受法律保护 机动车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协议有效。但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虽然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但是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我国规定签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

  •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样办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补偿11+13=24个工资,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

  • 一、在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公证是必备要件吗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 一、我国规定没按合同付款有哪些处理途径 没按合同付款的,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催告买受人付款,如果经催告不付款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 一、在我国留置权的适用关于合同规定有什么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双方签订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的合同的是双方完全认知且同意的,最总要的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最后签字即有效。二、规范签订合同生效有哪些要求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1、合同当事人订立

  •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认定为重婚罪应当构成以下要件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