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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主要包括在内嗎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1-02 03:10:36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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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主要包括在内嗎法律有哪些规定
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主要包括在内嗎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主要包括在内吗,法律有哪些规定,如何处理企业负责人的玩忽之职?

企业负责人是不包含在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当中的,因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指的是特殊的主体,只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够成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玩忽职守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的管理活动。

二、玩忽职守罪是否涉及私企员工

私企员工会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的,公司可以开除当事人,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要求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三、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司法解释重要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

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引用法规
[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二条
[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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