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算,法律规定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是这样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算吗?
【问题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以小时算钱。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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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三、非全日制用工时长要求法律的规定及实施
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的主要用工形式之一,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小时,该用工方式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可依法约定试用期。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四、非全日制用工综合工时如何计算?
你好,我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与综合工时制的回答如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在取得本单位工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1份。主要包括1申请理由(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还需要提供以周、月、季或年为计算周期的理由);2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3申报岗位及职工人数;4用人单位休息休假和加班加点工资规章制度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2份。
3、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工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涉及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以及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和选举决议。
五、小时工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工作者。
按事实上工作时间,超出的给加班费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做出的简单回复,由于案情的复杂性,建议你能够电话联系本律师。
六、最低薪水准则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含义八小时之外为全日制八小时以外为非全日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1、工作时间商定分别 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出44小时。 后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通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人形式。
2、合同订立形式分别 前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后者,能够订立表面协议。
3、薪水支付时间分别 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薪水。 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薪水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出15天。
4、试用期商定 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认为为时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能够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两方不得商定试用期。
5、买下社保交纳的承受者分别 在全日制用人中,无论劳动合同时限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交纳至少是“五险”,有特殊限定的除外,在非全日制用人中,除了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外,对其他各项保险费,都由劳动者以个人身份交纳。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前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合同法》限定解决去职手续的;单位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能够得到经济赔偿。 后者,公司能够任意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却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使得用人更灵敏,成本更低。
7、劳动关系的排他性 前者具有排他性,《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能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后者,劳动关系不具有排他性,员工能够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非全日制用人关系,但是后一个劳动关系不得影响前一个劳动关系。
七、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四小时,一个月要算几个小时?
一、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形式及规定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二、非全日制用工超过4小时怎么办非全日制用工超过4小时怎么办,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算方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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