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队占用我承包7亩的岗坡,种植的核桃树,5年了,如何计算青苗费和其他费用?
一、赔偿青苗费一亩多少钱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
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此可见,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
1997〕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按照国税函发〔
1997〕87号文件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而按照国税函〔
2008〕277号文件规定属于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则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47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26条
二、我承包的地种药材,不知道一亩地青苗款是多少。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包括三大块
第一对土地本身的补偿,这个叫做土地补偿费。
第二是对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这个叫做安置补助费,
第三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比如水井,管道,看守得房屋,大棚等附属物以及青苗的补偿。
三、"我家土地被征收,五年以上的核桃树需要多少钱一棵才能被处理?"
1、各地准则不一,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
2、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限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限定支付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准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但是,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四、"三十棵核桃树被修国道占用,赔偿金额需树种及树龄确定"
各地准则不一,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n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rn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n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限定。rn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rn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rn依照本条第二款的限定支付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准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但是,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n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五、征地土地补偿和青苗费一亩的收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六、承包几十亩土地种核桃树,与村民签署合同。
这种情况 委托律师起诉主张赔偿
七、50亩土地租5年收益6000元,租15年需支付多少青苗费?
请到乡级人民政府询问,如果用于规模化养殖,能够享受政府补贴承包土地100亩以下的不享受政府补贴、蔬菜种植的。具体补贴准则和补贴方式。但是
八、五亩地种了600棵核桃树,要被征用,需要赔偿吗?
具体的赔偿准则由当地的政府联盟当地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准则法律限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土地赔偿包括三部分土地赔偿款、安置补贴费(这两项准则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和青苗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能够联盟事实上的情况估算一下。
九、你承包了1000多亩25度坡度以上的山林地,但山上却是生态林,怎么办?
违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严重的,构成违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0.
11.22法释[
2000]36号)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刑法的有关限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限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 (一)违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招致珍贵树木丧命三株以上的; (二)违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违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八条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冒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限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限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限定之罪,定罪量刑准则按照本解释的限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解释限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量,计量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应予的误差额以上计量。 二、《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背国家限定,违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2]《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3]《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4]《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四条
[5]《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五条
[6]《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7]《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五条
[8]《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1]《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十、核桃树在修河占用时,按国家准则一棵树可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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