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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辞退公司工作能要求辞退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1-19 17:11:48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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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辞退公司工作能要求辞退吗?
孕妇辞退公司工作能要求辞退吗?

一、孕妇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辞退工作岗位?

怀孕期间如果员工没有以下几种情形,公司不可以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法律条文如下《妇女儿童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 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上面就是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的答案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妇女儿童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二、试用期公司可否辞退员工?

你好,想知道试用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请先了解下面的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公司能否因员工备孕而辞退员工?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四、员工入职半月怀孕公司能辞退吗?

在职场中,女员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目前很多企业招聘,都很介意女员工未婚未育,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女员工怀孕生子,会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不得找任何借口无故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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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五、公司是否可以辞退未婚先孕员工?

欠条一般由、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欠条的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但这种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六、"公司能否辞退生病员工?"

1、除职业病属于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以外,其它任何疾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只明确规定了以下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此之外的情形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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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七、用人单位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辞退女员工?

你好!单位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女员工怀孕后,除非该怀孕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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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八、孕期女职工如何保证其劳动权利?

不可以 该协议仍然是有效的。我国所说的用人单位不准辞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是有前提的 就是说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条件下 仍然是可以的。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女职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判刑事犯罪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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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十一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九、公司可以辞退备孕员工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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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十、公司要员工辞职,可以退回社保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退,可以随本人转移如果去外地或者回老家,可以离职后拿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参保的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新单位或者老家继续交《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十一、"职场老人公司是否需要辞退未退休员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辞退员工,是不同的原因,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有可能无任何赔偿。但是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工资。

2、企业辞退员工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十二、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辞职了可以退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退。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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