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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嗎

来源:法否网 2025-02-28 09:27:12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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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嗎
在我国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嗎

一、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机动车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协议有效。但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虽然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但是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六、私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个人能否直接过户?

你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或者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就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财产减少了。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七、协议但没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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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乡下银行转账单如何法律效力?

银行等原始票据,具有法律收益。《行政诉讼法》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八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做法的书面手续。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置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量机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通常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能够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认同。

6.判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判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判定爱人的分别,可分为医学判定、文书判定、技术判定、会计判定、化学判定、物理判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经过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置所做的书面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量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电子(electronicdata),是指基于计量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九、私行书写草原转让使用合同,原告村委会被起诉,法院裁决是否成立

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肯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手的解决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公司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答允解决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屋证解决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屋证、迟办房屋证的违约职责。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托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解决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公司应当在托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解决房 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解决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获到《住宅托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托付使用,无《住宅托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解决入户手续4.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住宅托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商定承保证修职责。

十、主题限制与客户限制的区别,如何转让?

1、主体方面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其他。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方面的限制。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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