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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能赔职业病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2-05 21:28:59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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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能赔职业病吗?
工伤保险能赔职业病吗?

一、工伤保险能否赔偿职业病?

职业病工伤保险赔是什么问题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二、工伤保险是否可以赔偿职业病?

赔。职业病也是认定为工伤的一种。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所以,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是赔的。

三、"职业病是否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

【问题解析】
事实上,职业病的发生,一定是用人单位疏于防护所致,倘使防治得力,措施到位,一般是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因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所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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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职业病是否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

【问题解析】
事实上,职业病的发生,一定是用人单位疏于防护所致,倘使防治得力,措施到位,一般是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因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所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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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职业病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

有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见,职工的职业病同样适用工伤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六、"职业病能否算工伤,有赔偿吗?"

算,有,但是职业病是需要政府专门机构来鉴定的,哪怕劳动者明知自己所患之病是职业病,一般是向工作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只有经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权威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才能以此为基础获得最终的赔偿。并且,职业病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七、职业病病人是否享有工伤保险以外的赔偿?

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范畴,可享受工伤待遇,但是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会对于工伤待遇有所提高,并不能额外再向单位要求其他补偿。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八、"职业病是否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事实上,职业病的发生,一定是用人单位疏于防护所致,倘使防治得力,措施到位,一般是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因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所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能以人身损害赔偿吗”相关。没有符合您情况的答案不用着急,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为您精准匹配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几个月得职业病企业赔偿吗赔偿。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几个月的劳动关系形成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认定为工伤的,是可以请求职业病赔偿的。相关补充2职业病能索取赔偿吗能,职业病患者应当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再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再鉴定的工伤等级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则可以向单位请求赔偿。

1、协商和解。双方就职业病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患者会有一些妥协,建议急需治疗费的患者考虑这种方式。

2、仲裁。企业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以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3、诉讼。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企业赔偿。如果企业拒绝赔偿的,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九、职业病病人离职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十、非工伤职工得的病能否享受工伤保险?

不能,不是属于工伤,那么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因为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十一、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可以替代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 第72条

十二、私人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可申请工伤保险公司赔偿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判定为工伤之后要求单位承担所有的工伤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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