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纠纷,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土地纠纷
对于土地一级开发纠纷的问题,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指企业从项目前期调研、立项,一直到土地开发建设后的土地上市的全过程。 可简单表述如下 前期调研 —— 规划意见 —— 规划用地 —— 立项 —— 征地 —— 拆迁 —— 市政建设 —— 验收 —— 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2、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6、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
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你好,下面你提出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进行回答,对于参与分地活动的当事人(一般是以抓阄方式分得土地),并且各农户已实际进行了耕种,判定已实际终止原合同,涉及的补偿或者赔偿问题可另行主张,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照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做出赔偿或者补偿。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纳入了土地调整方案的,承包人参与了土地分配活动的,判定合同终止,参照承包方对土地的实际投入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不超过3年的土地纯收益)由村委会给予补偿,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补偿。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
你好,相关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规定,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拒绝参与土地调整,要求种植原承包地的,在村民未实际耕种前,原则上支持其诉求。但对于全村村民已实际耕种的,要由村委会做出赔偿,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减少土地面积的纯收入与剩余承包年限的积;对于分配的实际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并未减少和降低的,如承包方未种植实际分配的土地,请求继续耕种原土地的,亦以合同终止为由不予支持,赔偿数额按照未耕种土地纯收入与未耕种年限二分之一的积计算。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农村土地转让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这些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1、严格规范机动地管理。集体机动地,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严禁暗箱操作或仗权承包。同等条件下,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了切实保证机动地合法、合理、公开发包,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凡是机动地发包合同,必须经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进行依法鉴证。承包的机动地,任何人不得转包、转让他人。机动地承包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前合同约定承包期较长,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保持不变;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需要调整承包合同的,按规定的承包期进行调整;按规定应解除的合同,解除后按承包期发包。机动地发包收入计入集体积累。
2、积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离田从事其他经营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和鼓励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维护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地流转的收益。要坚持按程序进行流转。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出方和受让方要签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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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你好请问拆迁安置协议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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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
一、拆迁安置房购买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
一、拆迁安置的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要考虑什么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问答之关于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 (下)》,审理补偿案件,在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还要考虑损失形成的原因,确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扩大的损失,不应予以补偿。直接判决补偿数额,补偿和赔偿案件都不能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一、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办,村集体土地纠纷的处理 你好,关于村集体土地纠纷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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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泗泾动迁安置房有什么分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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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关于拆迁协议可以违约吗 拆迁协议签订以后,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可以随意违约。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
一、有产权纠纷房屋拆迁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拆迁房有产权纠纷的就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在拆迁的通知时间内未解除的,那么就会由拆迁方提出拆迁补偿的方案,只要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之后就可以实施拆迁的行为。二、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时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
一、可以提出对拆迁安置的街道办的函上诉吗 1、因土地和青苗权属发生争议,将补偿款交第三方保管实质是对补偿款的提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当事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争议后,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份额,申请支付补偿款。2、而且,街道办的函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建议,
一、安徽省拆迁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
一、拆迁合同协议房子可以抵押吗 拆迁房的协议不可以抵押,拆迁房的房产证可以抵押。设定抵押需要提供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等资料,仅凭拆迁房协议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不得设定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
一、云南省普洱市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一、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哪些,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项目 企业拆迁相对于个人房屋拆迁是一个影响更大的事。个人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位置最多影响到生活的便利性;而企业拆迁如果搬迁重建后的地址不合适,企业有可能就会一蹶不振,更有可能因前期投入无法收回而损失惨重,甚至破产。那么企业拆迁补偿项目
一、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有本市户口的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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