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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继承权吗?子女有继承权利吗?父亲有继承义务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26 22:21:30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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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继承权吗?子女有继承权利吗?父亲有继承义务吗?
父母有继承权吗?子女有继承权利吗?父亲有继承义务吗?

一、继承权法律概念与权利

有,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转继承人。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

二、女儿享有继承权,父亲是否享有继承权利?

在没有任何前提下,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子女有不赡养父母的行为,那么父母可以取消其继承权.另外,父母也可以调整遗产的分配,只要其动机不在与性别歧视并且要对不能自理的子女留有适当的分额.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 这就是女儿有继承权吗的答案了。

三、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有赡养义务的成年继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四、"未赡养老人是否能继承遗产?"

【问题解析】
有继承权。

1、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2、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作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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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五、没有赡养父母的子女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

【问题解析】
有继承权。

1、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2、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作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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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六、"法律上,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财产吗?"

如果有遗愿,按照遗愿继承,无遗愿按照法定继承解决,无论子嗣均有权继承。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娃儿,包括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养娃儿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娃儿。  本法所说的爸妈,包括生爸妈、养爸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妈。  本法所说的弟兄姊妹,包括同爸妈的弟兄姊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兄姊妹、养弟兄姊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弟兄姊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九条
[2]《继承法》 第十条

七、父亲的土地确权,子女有权继承吗?

不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八、父亲有权拥有房产,儿子有权继承土地权,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九、父母把财产分割赠与子女,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即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合法赠与他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已经交付的,则不得反悔;已经赠予他人的财产,在法律上,所有权已经转移,该财产已经不再属于父母所有,子女自然也就没有了继承该财产的权利。  一、《合同法》第186条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继承法》第3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86条
[1]《继承法》 第3条

十、"家庭成员能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继承只发生在有继承权的近亲属身上,且不论是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一般遗产指定非有继承权的人取得并不称之为“继承”,而是称之为“遗赠”,法律是允许当事人自由处置自己死后的财产的。指定继承是不能指定无继承权的人(当然包括非亲人)的;但可以通过设立遗赠的方式将死后的财产赠予有继承权以外的人。只要指定继承遗嘱是真实的父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父母没和指定继承人同住,其他子女又尽了赡养义务也有权参与父母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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