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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27 14:16:17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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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吗?

一、公司可以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吗?

【问题解析】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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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二、公司能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吗?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三、公司是否可以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

【问题解析】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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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四、公司能否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五、公司是否能够辞退隐瞒怀孕入职的员工?

【问题解析】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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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六、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在不少公司招聘要求都写明了不要怀孕的女性,因为做事不方便而且容易出意外,公司为了降低风险都不会招聘。可是如果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就增加了意外的风险。那如果发现了怀孕隐瞒入职,可以依法解除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吗,可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并不是所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都属于欺诈,《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情况正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如员工谎报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则该劳动合同可视为员工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吗?而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怀孕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单位如果以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而辞退员工,显然是违法的。那是不是处于孕期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一旦解除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劳动者而言的,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处于孕期,劳动者只要有以上6个条款中的任一款行为,而且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样可以给予无偿辞退!总的来说,单单只因为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到劳动局对用人单位进行起诉。只有上文所说的6中情况是可以无条件解约员工的。若是怀孕想辞退员工,可能要准备一笔赔偿金用于赔偿。关于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大家明白了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七、员工隐瞒病情是否构成欺诈,企业有权要求辞退员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隐瞒病情二年,企业能不能作辞退处理。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招用条件中明确要求求职劳动者告知病史的,劳动者隐瞒了重大病情,而这疾病有碍劳动者胜任工作的,劳动者侵犯了用人单位知情权,属于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职工隐瞒病情两年没有发现,说明两年前这病情并不属于有碍劳动合同履行的重大病情,不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您不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八、公司辞退未成年人是否合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贫困或者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刚满16岁就得外出打工,因而打工群体中出现了一批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的打工者,即未成年工。企业单位若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雇用未成年工是合理合法的,但工作中难免会有辞退职工的现象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这就要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了。一、工作判断如果用人单位给未成年人安排的工作得当,是未成年工自身无法适应工作环境,无法达到工作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辞退处理是正常合法的。但是,如果未成年工在单位的工作本身就是法律不允许从事的,用人单位已经触犯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这种情况下若因工作问题辞退未成年工是不合法的。未成年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其辞退决定,并重新调整适宜的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下工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二、员工情况判断如果是员工本身素质问题,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工作任务,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做出行为,那么被辞退也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总之,用人单位应未成年工特殊的身体条件、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进行合法雇用和合理安排,有需要辞退未成年工的情况发生时也应该按正常程序操作。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未成年工可向当地仲裁委反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政府机构改革合同制员工可以辞退吗?

可以被辞退,只要员工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依然是会被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十、没有劳动合同能否辞职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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