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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粮食局不属于什么单位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20:05公司经营21
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粮食局不属于什么单位

一、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

粮食局是行政机关,粮食局下属的粮食行政执法队是事业单位,下属的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也是事业单位,在粮食局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县级粮食局一般设有这两个事业单位,但是粮食局本身是行政机关,属于发改委下属的,不过在地方上不需要听从地方发改局的指示。

二、粮食局属什么单位

粮食局是行政机关。粮食局下属的粮食行政执法队是事业单位,下属的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也是事业单位,在粮食局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县级粮食局一般设有这两个事业单位,但是粮食局本身是行政机关,属于发改委下属的,不过在地方上不需要听从地方发改局的指示。

三、什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包括教育机构、科技机构、文化机构、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各类机构,涵盖的范围比较广,包括教育、科研、新闻、体育、社会福利等。

1.被事业单位录取后,可拥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待遇和福利。

2.与其他普通岗位相比,事业单位的工作更稳定。虽然事业单位也签合同,表面看起来摇摇欲坠,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不会轻易被辞退。

3.从考试难度上看,事业单位考试难度低于公务员,更容易通过考试。

4.与公务员相比,事业单位的工作大多相对轻松。

5.晋升途径很多,待遇也不比公务员差。事业单位不仅可以通过工作年限晋升,还可以通过聘任职称来提高工资,如中级职称相当于正式工资。

6.在大多数人看来,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是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所以,被一个事业单位录取,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家长也会很开心。

四、哪些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质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主要有教育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中介服务事业单位、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地震侧防事业单位、海洋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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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其流程如下1、业主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 3、市土地登记站内外业审查,对报件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由站长签字;经市土地登记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退回业主补充完整后提出申请; 4、地籍科审核; 5、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6、局长审核签字 7、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审核、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8、市土地登记站办理土地证书; 9、申请人缴费; 10、申请人领取证书。二、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审批等过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只有经土地登记部门记载于土地登记簿,载明权利范围,才可明确权利人的权限,确定权利人的权利范围。三、土地使用变更权的程序是什么?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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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上市后股票是能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且股票流通更加迅速、便捷;但对上市公司信息的审查和文件的披露的要求也更严格;2、上市公司一般规模比不上市公司规模大;3、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二、上市公司与没上市有何区别? 专业分析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就是,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上市前公司的股权集中在机构和个人手中,上市后一大部分股权就要上市流通,进行交易,其表现形式就是股票。谁买了公司的股票谁就成为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三、企业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1、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募资行为,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非上市公司虽然也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是无权进行公开的股票发行活动。2、上市公司将部分股份出售给股民,所以上市公司必须为股东负责,必须披露财报等信息,必须分享权益等,而非上市公司的决策相对自由,经营上相对不受影响。四、室外显示器上市,公司上市要求有哪些公司上市有什么好处 1、公司上市简单来说就是IPO,即资金的首次公开募股。在上市过程中,有意募集资金的公司会将公司的股权分成几部分,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出售给公众,以达到募集资金的目的,公众购买了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份后,就相当于成为了这家企业的股东。本质上,投资者购买这些企业的股票,是为了从这个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获得相应的分红,这也是股票最初诞生的目的之一。2、要求1.只有股份公司才能上市;2公司经营年限必须在三年以上,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三年内未发生人员变动,公司经营合法;3公司注册资本无虚假注资或抽逃出资;4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标准,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公司股份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总股本应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超过10%。3、好处1财务状况可以改善通过股票上市获得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不需要偿还。另一方面,这些资金可以立即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借款;2股市也会让估值变得更容易如果公司还没有上市,就必须由公司来估值,这个价格可能低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上市后,公司的价值应该由股票的市场价格决定;3用股票激励员工公司通常会提供股票期权或股权激励来吸引高素质的员工。这种安排往往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上市公司的股份对员工更有吸引力。五、上市和不上市的区别是怎样的 1、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3、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没有上市的公司则不能享有这样的福利4、可以说公司上市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上市可以进行融资,公司通过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获得一部分资金,然后把获得资金重新用于生产精英,促进公司发展壮大。5、上市对大部分企业来讲,是有利的。上市后,公司股票有了一个流通的市场,股东可以收回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有一个退出渠道。公司的形象大为改善,知名度大为提高,在同行中的信誉和竞争力大大增加。上市公司有利于公司用股票而非现金进行收...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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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种。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分征税不变;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此时在征税的时候,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二、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相关规定具体有哪些 1、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2、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3、个人独资企业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税的征收又分为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两种。为了能更好的享受优惠,一般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4、核定征收有为两种方式1、第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依据不同行业在3%~30%之间,一般为10%,个税的最高税率是35%。2、第二种是固定税率,依据行业确定的税负率在1.5%~2.5%之间。5、如果是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的税率为3%,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6.65%,远低于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体户核定征收的需要申报税吗 1、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3、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4、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四、征收标准有哪些? 专业分析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应该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应当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1、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抽逃出资后再补足是否构成抽逃投资罪? ,法律依据?

抽逃出资后再补足是否构成抽逃投资罪? ,法律依据?

一、抽逃出资后再补足还构成抽逃出资罪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抽逃出资后再补足还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与抽逃的行为本身是否已经满足抽逃出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关,对于已经满足了,罪名成立,且不会因为之后补足就认定罪名不成立。二、实际股东抽逃出资是合法的行为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是不合法的行为。股东如果按照实际情况去出资的将会对公司的合法合理经营产生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如果一旦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三、抽逃出资股东表决权可以解除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是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解除该股东的表决权的,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来讲,不仅会被解除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返还的,公司可以直接召开股东会,解除当事人的股东资格。四、股东抽逃出资的风险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的风险是面临着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指的,就是对于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要求按照所抽逃的出资额全部返还给公司,同时也是需要缴纳出资额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的。五、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如下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3、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风险提示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或者法定公益金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6、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7、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六、抽逃出资与滥用股东权利一样吗,该如何规定的 抽逃出资与滥用股东权利不一样。前者是在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将资金抽逃出去,而后者行为的表现方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的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公司监事会能否监督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能否监督股东大会?

一、公司监事会是否可以监督股东大会 监事会不可以监督股东大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监事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负有监督义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2]《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二、监事会是否可以监督股东大会 1.监事会一般不能监督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监事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负有监督义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人数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四、公司的监事会人数有限制吗?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人数是有限制的,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一、公司法规定监事有什么责任公司监事有以下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