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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不给公司分红怎么办?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26:57公司经营24
公司股东不给公司分红怎么办?

一、股东不给股东分红,公司该怎么办

网友提问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该公司自成立到现在已经7年,但一直没有给我们股东分红,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分红吗分红需要你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及公司确有盈利,同时还应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规定。你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你的股权。对于股东的红利分配,除了法定分配方式之外,可经全体股东同意,法律允许公司章程自由确定股东按何种方式分配红利。例如直接规定股东分配的比例,而并不一定皆与实缴出资比例一致或直接规定某股东放弃利润分配权等方式。除了前述分配方式之外,实务中比较容易产生的问题还有股东长期不分配红利,这往往是大股东长期控制公司的局面形成的;因此,公司可在章程中设定一定期限或利润达到一定数额等条件,强行要求进行股利分配。

二、公司不分红小股东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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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三、股东离开应该按什么来分配,分红按什么比例来给呢?

专业分析
首先要了解时间价值的概念,是由于投放和收回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增值。给你一个项目投资,如果你的投资率没时间价值比率高,投资率虽然是正值,也是失败的。这个有点宽泛而谈,总之,一项目投入在事前事后事中对于成本而言都是不等的
分红是要经股东会商议之后的结论性操作,这个分配比率不是一定的,股东们要商议下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入出情况等等作出,是经营管理部门的预案在股东会上通过,被驳回的可能性也有,所以经营层会合理性,发展性对股东作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对于股东而言现在少分红但未来多收益,他会综合考虑,不会只考虑眼前利益,对经营层而言要就是说服股东会。

四、股东代持股份如何分红,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份代持及分红,涉及以下法律关系,分别分析如下
第一种是显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显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其享有的分红权依据是公司章程或者是股东大会的决定。
第二是显名股东与被代持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被代持的股东的分红权利,依据的是与显名固定签定的代持协议或其他约定。
第三种是被代持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被代持股东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两者不存在分红的法律关系,被代持股东不可以直接要求公司向其分红。被代持人想实现其分红权,一是要求显名股东按照代持协议的约定支付分红款,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确认其实际出资人的资格,通过确认出资人的资格享有公司的分红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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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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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有哪些条件,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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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公司法人有哪些条件,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企业法人才能进行申请登记注册1、企业设立时的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企业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全体股东已经认缴;3、有全体股东制定的企业章程;4、有企业名称,建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组织机构;5、有企业住所。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有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相关身份信息等资料申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2]《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二、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成立公司,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1、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数量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2、公司名称需要满足相应的取名要求,在注册前可以进行公司名称核名。3、公司注册地址通常情况下需要与实际经营的场地一致,部分地区可以分开。4、有所有股东共同一致意思表达的公司章程。5、注册资本符合法律规定。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引用法规[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四、法律规定在职工作者也可以当公司的法人吗 在职工作者可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列情况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等。《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13条五、如何规定在职工作者也可以当公司的法人吗 在职工作者可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列情况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等。《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