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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01:29:11建设工程纠纷26
工程合同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怎样规定

一、工程合同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怎样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二、工程合同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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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三、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是指多久,合同有效期一年

合同有效期一年是指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1年是合同期限,

1年后合同失效。如果一年内合同一方有违约情况,需要按照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来赔偿一、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二、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1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上面是合同有效期一年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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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转让,土地可以转让吗 土地可以转让吗,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农村土地被承包,可以转包吗 农村土地可以长期承包或转包。1、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2、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 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 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3、至于转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个人认为应该是转包所形成的应该是一种出租性质的债权。这是农村土地承包可以转包的回答,请参考。引用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三、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可以再转包吗 土地承包后可以再转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由此可见,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的。四、承包的土地可以再转包吗 可以。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五、现在的土地可以承包30年吗,可以承包多少年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2、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承包期限的特别规定。需要强调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基础。二轮承包过程中,有的地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达不到法律规定修改承包期限。但在另一方面,在二轮承包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比该法规定的期限更长的,其承包限继续有效,不必修改,也不得重新承包。引用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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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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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步骤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步骤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的程序?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般是怎样的呢。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二、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合同订立的程序1、当事人就合同达成一致;2、拟定书面合同;3、经当事人审核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三、合同订立的标准程序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合同订立的标准程序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时间期限等;2、承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订立了合同。如果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招标现场,你敢拍吗?

招标现场,你敢拍吗?

一、公开招标现场可以拍照的吗 1.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主要的合同条款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2.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现行法律要求招标人必须保证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状态下进行评审。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二、公开招标的现场可以拍照吗 1.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主要的合同条款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现行法律要求招标人必须保证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状态下进行评审。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三、公开的招标现场允许拍照吗 1.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主要的合同条款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现行法律要求招标人必须保证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状态下进行评审。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四、临时牌照闯红灯可以拍照吗 你好,关于临时牌照可以闯红灯吗这个问题,汽车临时牌照闯红灯同样会被处罚,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1、临时号牌是正规渠道取得的,上面的牌照号与你的车辆可以联系上;部分不规范的地方临时号牌管理比较松散,牌照号与车辆并未对应,这种情况闯红灯无法记录。2、临时号牌按规定前后粘贴,如果号牌没有粘贴,或者只放在前档上,摄像头也无法记录,因为闯红灯照相一般都是照后部。3、所在路口有摄像头,并且正常工作。4、所在路口有交警执勤,而且他把你拦下来了。相关处罚措施1、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2、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临时号牌应当前后粘贴),可罚款200元,记12分。五、路口闯红灯可以拍照吗 如果闯红灯拍照路口处没有电子眼,附近也没有球形的那种监控 ,应该没被拍。如果不确定,可以在约一周以后,去本地的车管所网站上去查一下就知道了。工作人员采集闯红灯违法信息时,一般必须至少有三张照片做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也就是说,当红灯时,车头车身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即为刚过线不会被处罚。如果不慎刚好过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加油,猛冲过线或怕电子警察抓拍而大距离倒车。因为视频设备捕捉的是移动影像,会形成一次完整违法记录,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新招标的情形都有哪些 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二、重新招标的情形应该有哪些 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三、重新招标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五、想了解一下对于流标后怎么重新招标 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引用法规[1]《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2]《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