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租房合同是否需重新签订?
租房期间,房主将房子卖了不影响合同效力,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二、房东卖掉房子,租房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三、房东在租赁期间卖了房子,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租房期间,房主将房子卖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四、租房需写租房合同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租赁房屋出售后,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承租人可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对出租房屋进行使用、占有。但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卖房提前未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六、"房东将房屋租赁给租客,但租客不办理卡,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你好。这种情况下,房东涉嫌违反《合同法》60条的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所谓附随义务,就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交易习惯和民法基本原则,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通知、协助等义务。一方不履行附随义务,对方原则上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只能主张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跟房东协商,要求对方办卡,对方不办卡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但是不能因为这样跟对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七、租房时未签租房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那就签订一个租房合同。租赁合同房屋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网费每月 元整,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每度电 元整;冬季取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乙方需在11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季取暖费,即 元整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安全用水用电及煤气,排除安全隐患5、乙方需在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到期后甲方确认房屋设施完好后一次性退还乙方押金 元整6、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7、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签订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诉讼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使用原则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九、房产出租没有备案是违法行为吗?
您好,房屋出租不办理登机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管理规定,租赁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年租金额的1%以上,
3%以下的罚款,不办理登记备案要受到行政处罚。
十、"租赁合同能否证明房东和租客的关系?"
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应当依法进行辞职,但是如果房屋租赁没有合同,但是当事人能够用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仍然是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最好能够依法签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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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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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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