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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刑事上诉状可以撤销吗,如果驳回起诉

来源:法否网 2025-03-21 23:44:26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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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刑事上诉状可以撤销吗,如果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刑事上诉状可以撤销吗,如果驳回起诉

一、"行政诉讼中的刑事上诉状能否撤销?"

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程序三方面,写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没有看到你的案件材料,无法明确回答。以下是一个案件的上诉状,仅供参考。民事上诉状上诉人ⅹⅹ地址ⅹⅹ县ⅹⅹ镇联系电话被上诉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ⅹⅹ族,住ⅹⅹ省ⅹⅹ县ⅹⅹ镇上诉人对ⅹⅹ县人民法院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

2、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采信均存在明显错误。本案的客观事实ⅹⅹ(二)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本案双方属于ⅹⅹ法律关系,应当适用ⅹⅹ法律法规。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情不清,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此致ⅹⅹ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如果想书写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刑事上诉状 ,上面的可以了解参考。

二、"上诉状中撤销可撤销吗?"

你好,你要咨询的民事案件上诉状的问题,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

三、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问题,现分析如下

1、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自立案起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

2、撤诉所处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再审申请三类;按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又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

3、一审的行政撤诉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论是原告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其直接的法律后果都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不能上诉的。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原告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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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一案件撤诉后,可再次起诉吗?

同一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当事人有权利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如果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这里的上诉期有一个时间限制,从一审裁定的次日起十日内。
撤诉具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五、刑事自诉人撤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撤诉,规定,对于重婚罪等刑事自诉案件,在被法院受理之后、判决之前,若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撤诉。但在撤诉后,若是没有掌握新证据,一般不得再次就同一个犯罪事实提出诉讼请求。

六、自诉立案后是否可以撤诉,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能,刑事案件的自诉能撤诉,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七、诉讼合同无效,败诉,能否在上诉状中请求撤销合同?

您好要看案情决定;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八、刑事附带民事案中的被害人撤诉但对于刑事案再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经过中,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做法所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经过中都能够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能够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九、撤销案件决定书未发现犯罪事实,能否起诉?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我国现有的司法制度上并没有将其明确为当事人,而作为当事人是必须和有必要出庭的。不过,被害人的身份仍然具有双重性,他们不仅是辅助控诉人,还是证人。但由于一些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被害人在诉讼中被扮成证人这一角色,再加上其他因素的牵制,使得被害人在司法实践当中极少出庭参加诉讼。但被害人出庭是有深远意义的。首先,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当庭与被告人对质,使法官对证据的审查更为客观,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使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分清是非责任,找准法律关系,正确定罪量刑,作出合理的判决。其次,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将矛盾及时化解,使其尽快走出犯罪带来的阴影,减少或杜绝缠讼和的比率,有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有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再次,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某种程度上来讲可以弥补我国法律、制度方面出现的漏洞,有利于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健全,增加司法的透明度,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法治理念,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最后,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使剧场化了的法庭成为民众亲近司法、走进司法的普法课堂,活生生的案例会教其努力提高法商,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同时也可以激扬其积极同犯罪行为作的勇气,更好的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

十、执行期间一方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撤销上诉?

您说的情况不可能存在,除非是申请再审或者抗诉成功了。否则都已经进入执行阶段那就说明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对方已经过了上诉期了,所以不可能在执行阶段出现上诉的。如果是申请再审或者抗诉成功了,那么案子就要重新再审一遍,执行自然中止啦。下面是执行中止的情形,您可以参考一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上级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十一、"刑事上诉状撤回时可以上诉吗?"

法律分析刑事上诉状撤回的,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还可以上诉的。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一直到作出裁判之前,如果申请人撤回上诉的话,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准许。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律师提示以上对“刑事上诉状撤回的中可不可以上诉?”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您需要律师协助解决问题,点击咨询按钮详细说明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会有专业律师1对1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十二、检察机关不支持刑事撤诉的上诉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但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控诉的。受害人没有撤诉权。与犯罪人达成和解,获得赔偿,只是法院定罪量刑时酌定考虑的一个情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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