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假员工的假期安排
1、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半月的哺乳假。
2、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二、国家规定的产假休多少天和陪产假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国家规定的产假休多少天,陪产假规定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关于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的回答为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三、员工哺乳假是否包含产假?
员工哺乳假包括产假吗回答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只要在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国家规定职工陪产假有多少天?
关于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的回答为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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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五、"新规定产假多少天?"
你好,关于新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这个问题,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 江西关于产假的规定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 年的集体义务工。 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 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产假。所以江西省的妇女晚婚可享受18日婚假,晚育享受四个月左右产假。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本单位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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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8条
[1]《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8条
六、公司人事部休完产假在哺乳期无工作可请假如何处理?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哺乳假2年(小宝宝出世后2年计量),能够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工作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置,维护您的权益。
七、哺乳期间工作是否应该给予保险?
你好,小孩在一岁以内都是有一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八、哺乳假休完产假还能请多久?公司有权利不允吗?
没签劳动合同,有产假。虽然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够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仍不能商洽一致能够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并赔偿两倍薪水。 《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8条限定amp;quot;女工人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amp;quot;。 以上限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能够本单位事实上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限定,但不得低于法定准则。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出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能够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限定就是众多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增加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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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 第8条
九、"劳动法中的陪产假是按工作满一年还是按照生育次数计算?"
1、公司要上满一年才可以休陪产假,这个是不合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没有限制享受这个假期的工作时间的。
2、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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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十、哺乳期员工可以辞职吗?生育险与产假期间薪水能全额兑现吗?
1、劳动合同法限定,提前一个月,申请辞工。
2、与公司主管商量,先去职,后办手续。
3、辞工了,肯定要交接完工作,如未交接,导致公司损失,要赔偿的。
4、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都有明确的限定,只有与公司商量,认可后,才能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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