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便是对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问题的回答。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途径与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流程和原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流程及解除的原因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四、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法律条文】:《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九条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五、租房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你好,下面就关于你提出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问题回答如下:出租方_________(甲方)承租方_________(乙方)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____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第二条 房屋状况房屋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等级_________;间数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单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地面质量_________.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____.(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_%计算。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第九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六、"房东不办卡能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你好。这种情况下,房东涉嫌违反《合同法》60条的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所谓附随义务,就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交易习惯和民法基本原则,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通知、协助等义务。一方不履行附随义务,对方原则上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只能主张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跟房东协商,要求对方办卡,对方不办卡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但是不能因为这样跟对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七、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和适用条款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的问题,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八、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查封房屋如何处理?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法院查封的房产,是不能出租的。如果承租人知道是查封的房屋,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十、房屋租赁合同租户半年未缴纳租金,可以提起解除合同吗?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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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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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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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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