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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01-08 08:03:55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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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的,此时律师是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的,比如会见、查阅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人民检察院或者刑事法庭,对于律师所提出来的辩护意见也并不一定就会全部采纳的。

二、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重点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重点是询问案件的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因为已经进入到审查解读阶段,对于律师而言是有权利获得与案件更深一步的了解,这样的话是可以有利于对于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关的辩护。

三、侦查阶段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法律规定先要关注“诉讼文书”的收集,包括立案决定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居留证、逮捕证、拘留(逮捕)通知书、搜查证、采取逮捕以外的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及其它特殊的司法文书等;其次是收集“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医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物价鉴定等以及有关都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说明材料和鉴定结论的文书等。  审查所掌握的书面材料反映出来的信息,对第一部分“诉讼文书”主要是审查有无超期羁押或者漏缺关键程序,比如通知家属羁押地点等侵害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存在;对后者“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审查主要是关注结论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该鉴定没有正方理由不予鉴定或者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况的存在。敦促办案机关改正错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2、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或者提醒被告人可以给辩护律师通信,即使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辩护通过信件向辩护律师交流,这种方式对一些性格内向,不善于言谈交流的被告人来说通过写信是一种恰当的补充方式。  

3、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会见被告人,落实取证线索,锁定证人名单或者有关证明无罪、罪轻的新证据,在此基础上,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起诉部门核实、收集有关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4、依法向公诉机关提出申诉意见。尤其是罪名定性错误或者可能是冤假错的案件尤为重要。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21年起,辩护律师有权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提出意见,书面提出意见的,检察院应当附卷。  

5、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发现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  

6、代理被告人控告。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其提出控告,纠正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民警的违法行为。  

7、帮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由于不起诉的决定,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前提,即以被不起诉人已触犯刑法为前提,因此如果被不起诉的人不认为自己有犯罪情节,则可以再 受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而身为辩护人律师,此时自然可以帮助被起诉人提出申诉。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73条和第75条

四、律师在侦查阶段能调取证据吗,律师在侦察阶段调取的证据能否被法院采纳

不得将律师法的授权凌驾与刑事诉讼法之上、控告,但是也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还是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听律网网.即使可以进行调查取证、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但是关于这个权利的规定是在规定移送审查之日起的律师权利之后的.在律师法中虽然规定了律师有自行调查权。

2。

3.关于律师的调查权在刑事诉讼法也只规定在移送审查之后的,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不被监听、被告人,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是尚未开放的.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

五、律师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是什么?

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起诉的对象是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审查起诉部门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应否对案件提起公诉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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