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登记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1:40:33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包括签署抵押合同、提交抵押文件、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初审、审核材料、复审、终审等,在办理不动产担保物抵押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来进行相关情况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的确定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与主债权的期限一致,我国民事法律并没有规定债权、不动产抵押的具体期限,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民事主体,双方可以在协商的情形下约定该不动产抵押的期限。一般来说,若是主债权不能得到保障,在担保期限内,该不动产会被暂时冻结。

三、动产抵押担保未登记能否有效?

动产抵押担保未登记肯定是不可以的,一般抵押动产之后就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未登记而且抵押合同未生效这是受不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对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都是有规定。

四、不动产抵押登记

担保法不动产未登记的效力在司法实践当中是存在着不同的争议的,通常情况下来认定,对于这样的一种效力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未登记的担保,把不动产的话,可能会存在着一些瑕疵问题,所以最好还是要登记一下。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

1、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学界的第一种观点是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理由是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因此,研究这类抵押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相关条款。②民法通则未规定抵押合同是否登记才生效,故这类抵押合同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三项条件,同时不具有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七种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其有效。③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既然这类抵押合同有效,那么债权人就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学界第二种观点是无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三项条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八条
[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九条

五、"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人是否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您好!可以。《》第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六、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当事人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1、评估。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

2、抵押登记前期准备。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2-3个工作日)并通知客户来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额借款合同(一式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3、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选择对应办证中心(抵押人不动产产权证上所显示区域的办证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七、不动产证担保登记流程

1、申请。由于不动产担保权属私权,各国立法均规定,无论是不动产担保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涂销登记,还是顺位登记、预登记等,都必须由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不得依职权为之。

2、审查。各国立法均规定,登记机关接到当事人的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但如何审查?各国立法主张不一。大体来说,有两种做法

3、公告。不动产担保登记前,是否需要进行公告?各国立法对此态度不一4、登记。无论是采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登记对抗主义,各国立法均规定不动产担保的变动应当登记,只不过登记的效力不同而已。除登记外,许多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法还对登记簿的纸张、不动产担保登记的位置,登记字迹的涂改乃至登记官员的选任与回避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在进行不动产的担保时,需要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担保申请,在法定期限予以审查受理,成功的并进行公示并登记。担保人动产担保和不动产担保,在进行担保时,最好不要两种类型的资产同时担保,多少给自己留些退路,有效规避风险,可以先进行动产担保。

八、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民间借贷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按照《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不属于民间借贷。笔者认为,民间借贷以不动产作担保的,在国家没有出台明确规定之前,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谨慎办理抵押登记。理由如下一是合法的担保才能办理抵押登记。《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企业间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的前提是企业间订立的债权债务主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首先办理批准手续。”《贷款通则》也明确规定,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民间借贷合同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二是《规定》不能作为民间借贷目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依据。因为司法实践一直对符合规定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早在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下发的《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

1991〕21号)就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最高人民对符合规定民间借贷的效力是早就认可的。三是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登记机构难以认定。《规定》只是对符合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才予以支持,对于不符合的,《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如果登记机构对民间借贷合同不加审查,全部予以登记,将使大量没有效力的民间借贷得以确认,将使登记机构面临巨大风险。四是《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

2012〕134号》明确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可以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因此,不符合此规定的抵押登记不应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规定》 第一条
[1]《规定》 第十四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保证合同只诉担保人可以吗?
权利质押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判决生效债权可以质押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2025-09-033 人看过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有哪些区别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

  •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2025-09-032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权利质押财产的范围

    2025-09-032 人看过

    一、你好关于权利质押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

  • 判决生效债权可以质押吗?

    2025-09-032 人看过

    一、判决生效债权可以质押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看情况。如果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

  • 保证合同只诉担保人可以吗?

    2025-09-033 人看过

    一、保证合同只诉担保人可以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权利人若与他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只起诉担保人,要求其履行义务是可以的。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银行担保人可以起诉吗,担保人可以起诉吗 您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还没批下来可以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撤销限制令,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向贷款人要回;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人去不了法院,也没能力还款,银行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