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期满未签订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想详细知道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流程"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赔偿金。
3、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这类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按照相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补偿金额。
三、劳动合同期满能否终止?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能终止。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四、劳动期限满后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合同时限期满后,用人单位未解决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是否仍然有效?
虽说劳动合同已经过了期,但是如果未解决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六、是否可认定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合同为无固定时期限合同?
劳动仲裁申请书,能够和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要取格式。《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借口;(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无,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八、劳动合同到期,需要赔偿吗?
劳动法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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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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