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办理房产证时写夫妻的名字在离婚时会被分割吗 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
一、你好问一下小产权房的房贷利息怎样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贷款利息是这样计算的。抵押的贷款利率一般是20%--30%,贷款的比例不可以超过评估值的70%,如果是80万的房子的话,是可以多贷56万的。小产权房贷款利息还规定了,月还多少一定要看利率是否出现上浮,如果是上浮20%或者是
一、房屋过户公证费收取标准,公证费是怎么收取的 下面是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普通公证收费一览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一、证明法律行为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
一、房产证过户需要公证吗,房产过户后怎么做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则不再需要,当地政策规定决定。一、办理公证需要满足如下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2、赠与物清单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怎样才能冻结 公积金只有封存状态,没有冻结状态。如果是封存,建议按照如下操作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重新就业的,新单位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原封存账户的启封和转移手续。2年内未重新就业或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
一、我想咨询一下拍得的房子如何交房产税 法院拍卖房产税费也就是二手房买卖税费。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
一、无偿使用合同法律性质是什么 1、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
一、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否办理不动产证 1、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2、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
一、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有什么啊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2.提供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建房申请。3.办理程序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向乡乡建
一、房产过户费怎么算,买卖房屋过户费如何算 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
一、四平房屋变更所有权纠纷找律师多少钱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
一、40万的债务纠纷,诉讼费,律师费是多少 1、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二审收费中,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二审收费、执行三个阶段、二审阶段,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风险收费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如何解决共有房产纠纷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1、处理按价共有关系的几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几方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
一、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
一、一手房解押需要多久 1、一手房解押可能需要一周左右,2、当事人如果以房产抵押,则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3、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
一、小产权房转让合同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找律师一般是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
一、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商铺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铺的使用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且包括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典权、抵押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
一、房屋土地证办理费用是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房屋土地证办理费用1、土地测绘费80元/宗(测绘公司收取);2、土地登记费20元/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3、工本费30元/本(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4、印花税票5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5、土地出让金原土地使
一、欠款不还可以被拘留吗,欠钱不还会被拘留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对欠钱不还会被拘留吗这个问题规定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
一、肇庆预约房屋合同纠纷委托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标准可作参考(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
一、商事登记的效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商事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没有统一的商法典,也没有统一的关于商事登记的立法,只是针对不同的企业形态、登记中的各专项问题制定单项登记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立法体系相当混乱,不同法律间不仅雷同冲突层出不穷,还留有大量空白地带。那么商事登记的效力法律是
一、房子已过户,法院可以查封吗 1.已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尚未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
一、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要写几个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其他人有共有权证。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
一、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过户的限定是什么样子的 1、房屋转让时,房屋的附属设施同时过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单独过户的新建房屋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需单独过户的,应当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未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单独过户的,视作一并过户。2、房屋转让时,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
一、商品房合同变更的要求是什么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一、婚前房产过户需要公证书吗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房产或其他财产时需要用到。在咨询公证员后提供相关材料。 2、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赠与公证
一、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房产证在谁的手上 以下资料可以提供参考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问题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就多了一个姓名了。
一、网签未备案,可以申请撤销吗 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
Copyright 法否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384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