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前准备如何准备法院审理?
一、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到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通过答辩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便于法院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全面审查案情。愿意聘请律师的,应当尽快聘请律师,给律师充分的做调查取证工作及辩论的时间。第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当事人在开庭时,只要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或者为自己答辩即可,不需要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即可。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二、庭前准备如何准备并避免出庭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变更劳动合同范本,其合同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用人单位(甲方)地址员工姓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如下1、第A条项变更为
2、第B条c项变更为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三、职务侵占100万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四、开庭前准备开庭后应做哪些准备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做下列准备第一,阅读原告状,针对原告的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法》第125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25条
五、"律师开庭前的准备如何准备并合理地运用证据"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以上就是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对当事人进行合法合理的辩护,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具体情况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六、"律师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开庭前要做的十四件事情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第三、带上己方的证据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原件,以免丢失。让当事人对照证据清单将原件整理好,开庭上将证据原件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带上。第四、己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是否与诉状一致,有什么变更或补充说明。第五、有无补充证据,如有,份数要备足。第六、证据的证明,除了证据清单上写的,有无补充变更或说明。第七、有无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比如调查申请、评估申请、鉴定申请等。如已经提交,开庭时留意法官对申请的处理。第八、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列明具体的法律条文打印出来带上。第九、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针对焦点来陈述和举证。第十、列出法官会提出的问题即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对证据不能反映的事实,要庭前向当事人核实清楚并做记录。第十一、搜集对己方有利的相关案例,打印出来,提供给法官。第十二、写答辩意见(被告),提交书面答辩状或者当庭口头答辩。第十三、写好质证意见分析对方证据的三性和证明存在的问题1、审查双方证据之间的矛盾与印证2、寻找对方证据之间的矛盾3、寻找对方证据和对方书面陈述、当庭陈述的矛盾4、记得当庭审核对方的证据原件5、从情理和逻辑上去找对方举证和陈述的漏洞与矛盾第十四、开庭时带上卷宗、律师证、白纸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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