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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收购公司靠谱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22 06:31:45 2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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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收购公司靠谱吗?
债权收购公司靠谱吗?

一、债权收购公司靠谱吗?

靠谱,金融机构网点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收购公司后债务处理

公司在运转过程中难免的的会有债务以及债权的存在,但是在该公司被收购之后对于其原本存在的债务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规定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杨云飞律师解析。
一、收购公司的债务处理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2]《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三、公司收购能否不承担前期债务?

【问题解析】
公司收购,变更的只是公司的股东,公司本身仍然存续,并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至于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还是由自己公司来进行处理,而不是由收购方的公司来进行处理。
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

1、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

2、资本收购,是指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本收购一般不涉及公司股东权益;
收购方看中的是受让方某一具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责任,这无疑可以很大的降低商业风险。
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方不仅受让资产,还受让相应的债务,那么受让方将对约定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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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四、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时需要考虑的事项及其应对策略。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金、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于赊销商品、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企业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购货单位、接受劳务服务单位预收的帐款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3、债权债务帐龄规定,对往来款项应按帐龄长短进行分析,按季、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及以上分类列出详细清单财务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对长期挂帐的应写出书面处理意见交经理审定。

五、讨债公司靠谱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欠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很多,且存在很多多种多样的形式。那么,讨债公司是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合法的!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第一条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引用法规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第一条

六、公司收购新公司时,如果超过给钱时限,能否收购?

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金,由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责令限期交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百般之五的滞纳金社保交费问题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社保局核定交费,单位需要补交,由社保局通知单位《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量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逾期仍不交纳的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七、公司债务纠纷公司购买债务产品的风险和可行性分析

处理公司债务纠纷首先要防患于未然  (一)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因为公司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公司债务纠纷。  (二)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不能口头约定。  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 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从而会导致公司债务纠纷的产生。所以, 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书面形式不是指书面协议;  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  (四)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合同细节规定。 二、处理公司债务纠纷要积极催要货款来避免陷入公司债务纠纷。  (一)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二)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公司债务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生意。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  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  三、处理公司债务纠纷要灵活运用法律来维护公司的自身权益。

八、公司破产,个人手中有公章借据,如何维权?

欠条有公章,上面虽然有公司人员的签字,但是应该视为公司的欠款,与个人无关。 个人书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并不代表个人承担还款的义务,理应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破产作为债权人,可以提出债权申请,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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