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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工商注册是否可以修改

来源:法否网 2025-10-08 03:15:53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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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工商注册是否可以修改
房屋租赁合同工商注册是否可以修改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工商注册中是否可以修改?

1、无论设立什么公司,都必须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公司的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2、《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可以局部修改,对工商注册不构成影响。
一、工商注册时作为附件材料的房屋租赁合同,只是起到证明具备公开的、合法的经营地址的作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发生局部变更,比如租金或其他约定事项等等变动而修改合同对工商注册不构成任何影响,除非是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再是本注册企业或本注册企业的股东之一,或者经营地址已经发生改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商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修改?

经过工商注册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修改
合同是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双方对合同条款可以进行修改、磋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租赁合同,也应符合合同的基本原则,即由双方磋商一致,法律并没有限制租赁合同的修改。

三、租赁合同在公司注册中是否可行,是否能够成功注册?

注册公司要租赁合同,注册公司要填写你的具体公司地址呢,是证明你写的公司地址的真实性。注册新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

5、公司经营范围。

五、"房东能否注销原租户的营业执照让租户注册公司?"

1、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建议办理注销注销。否则需要交税,不然会被罚款,吊销执照,法人拉入黑名单。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规定处罚

2、《公司法》,“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机关是什么?

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影响如下: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未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案,合同效力也不受影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七、律师如何将厂房的租赁合同更改到你名下?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隶属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两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商量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表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奏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托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要求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奏效后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交清,以后托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商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没理由拖延租金,甲方予以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花费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花费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应予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置是_________。  第五条 各项花费的交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交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花费由乙方承受,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花费均由乙方交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花费)。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限定,按期托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托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可否合法、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私行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私行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背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予以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要求,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要求。  

3.乙方对于租借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违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受修复或赔偿职责。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立场,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保证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限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保证方代为交纳租金。保证方对此承受连带经济职责。保证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换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由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要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受。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议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后,乙方须缴清应交花费,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可否认可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认可续租的,两方应当再次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认可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做法的,则享有同等要求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职责  

1.若甲方在乙方无违背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延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延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表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有权签订并有本领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订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组织、行政机关或监管组织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裁判、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做法。  

4.甲方为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流程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订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奏效后即对合同两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有权签订并有本领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订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组织、行政机关或监管组织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裁判、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做法。  

4.乙方为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流程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订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奏效后即对合同两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两方保证对从另一方获到且不能自公开渠道得到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认可,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定或两方另有商定的除外。保密时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背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受相应的违约职责并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导致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做法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由,确需要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要求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花费后,将余额送还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够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花费,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通知  

1.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两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不能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换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受由此而惹起的相应职责。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置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经过中发生的争议,由两方当事人商量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商量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原义进行,本合同的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增加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限定的,甲乙两方能够达到书面增加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增加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配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两方或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奏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两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八、房东和中介能否强制注销出租的公司?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通常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做法。房屋租赁时限超出六个月两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时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托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职责、转租以及违约职责等等。在此基础上,两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九、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用租赁合同盖章能否通过?

你好,建议当工伤局咨询。

十、"如何签订公司租赁合同,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

通常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奏效;如果两方无商定奏效的时间,通常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奏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能够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奏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商定奏效时间,但对合同的奏效有附加要求的限制,则以该附加要求达到时为合同奏效时间。

十一、租赁合同变更后是否仍然有效?

按相关租赁合同的法律限定,应继续有效。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不是产权人,房屋能否解除合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若承租人这样做,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的(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 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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