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法否网 2025-02-11 11:37:58 1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一、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以上便是法院房屋强制执行的相关

二、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能否执行?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可以执行吗”的相关解答如下安置房法院能执行吗你具体拥有的房产情况而定。一、如果不是唯一的房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三、保执行保险。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拓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法律裁判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本罪。 以下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法院强制执行房子被执行了怎么办?

关于您问的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定价的问题,也已这样说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a、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b、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另外,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

五、对方住房公积金被执行,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您好,关于“对方住房公积金被执行,法院能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院是不可以强制取出公积金的,法院只能冻结银行卡和银行存折,不能强制执行公积金来偿还欠款,他们也无法取出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公积金贷款1-

5年利率4.

59,

6-30年利率5.

04,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法律条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六、购买别人的安置房,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法律意见】小产权房能作为房产强制执行,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七、法院如何执行被“预查封”的动迁房?

法院要启动强制执行流程需要申请人申请

八、房子名字是你和妈妈的,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1、房屋名字登记不能说明什么,很可能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是父亲的部分可能被执行。

2、执行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需要,如果只有一套基本居住用房的,不会执行的。人民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管辖。

九、法院强制执行如何安置家属的房产

执行拍卖唯一住房,被执行,法律规定可以为家属保留最长期限为20年的最低租房保障金。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人民在处分上是必须要保留被执行人所必需居住的房屋。为对该法律规定在实务上具有操作性,最高院在2004年11月4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称查封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细化

1.必需居住的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处分。该《查封规定》第6条明确了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2.超过必需居住的房屋,在保障最低生活标准后可以处分。《查封规定》第7条,人民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

引用法规
[1]《查封规定》 第6条
[1]《查封规定》 第7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公司诉讼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
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行政许可法的原则与法律标准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行政诉讼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有哪些相关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强制执行安置房,房屋能否强制执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公司诉讼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

    2025-08-015 人看过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行政许可法的原则与法律标准

    2025-08-016 人看过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2025-07-3122 人看过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行政诉讼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5-07-3114 人看过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5-07-3114 人看过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