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农村宅基地分配的规定"
《浙江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当地实际确定。
二、枣庄市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
申请人本人向村委会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请人的条件及初选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初审拟同意的,提交村民会议讨论。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呈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村委会盖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一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综上所说是对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的建议。
三、枣庄市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
申请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上就是我对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这个问题的回答,请采纳。四、枣庄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
每个地方不太一样查询一下你们地区的审批办法举例: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和村委会初审。 申请人本人向村委会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请人的条件及初选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初审拟同意的,提交村民会议讨论。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1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呈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村委会盖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一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 。第十三条 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规划选址。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的申请宗地,履行规划选址审批手续。 对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的村庄,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村庄规划的,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对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村庄,乡镇(街道办事处)首先确认申请宗地是否使用耕地。对确需使用耕地的,经审查后报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对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直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五条 规划选址确定后,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资源所及相关部门进行地籍调查并实地丈量面积,确定四至范围,绘制宗地草图,组织相邻利害关系人现场指界。 第十六条 对经全面审核拟同意的申请宗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整理上报申请报件。报件包括:规划选址审批手续、《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呈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报件指定栏目填写意见,经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 第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国土资源分局对辖区内上报的申请宗地情况进一步审查,审查无误的,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对申请报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20%以上的申请宗地实地抽查,经审查无误后,报市审批。 对市批准的宅基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以上是对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的流程,望采纳。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登记申请书》 第十三条
[2]《土地登记申请书》 第十四条
[1]《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五条
[2]《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六条
[1]《土地登记申请书》 第十七条
五、农村宅基地如何分配?
1、如果两兄弟都想在农村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兄弟两个是可以分户的,一个人分户出来,另一个就跟父母一起住,那样跟父母住的可以得到父母的宅基地跟房子,而分户出来的就可以再申请一块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基原则,那都是可以得到一块宅基地盖房的,这种情况就可以很好解决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六、农村没有宅基地如何分户?
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以上是分户了怎么分宅基地的回答
七、乡村土地能否平均分配?小孩能否享有宅基地分配?
不顾其他继承人认可与否。第十九条 遗愿应当对短缺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修改的无效、欺骗所立的遗愿无效。遗愿被修改的。详见继承法,除违法院认定该遗愿无效。虚构的遗愿无效,受胁迫。遗愿必须表示遗愿人的真实意思。但如果娃儿中有短缺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通常情况,都要按照遗愿执行。只要遗愿本身合法有效,谢谢。满意的话请采纳,并能够指定遗愿执路人。第二十二条 无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做法本领人所立的遗愿无效、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其余的按遗愿处置。公民能够立遗愿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遗愿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或可否提诉讼讼。公民能够立遗愿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十六条 公民能够依照本法限定立遗愿处罚个人财产,则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城市户口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
如你所述,派出所管户籍的说的应该没错,小妹的父亲可以以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你老公如果要迁入,应先通过合法手续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注意,国家规定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按照国土资源部二○○四年十一月二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的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你老公的户口是城镇的话,就无法取得。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护绩篙啃蕻救戈寻恭默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的请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九、乡村未成年人没有宅基地分配的合法权利
刑法总则限定如果实施性侵犯做法的未年人不到14岁,不承受刑事职责,也就不存在定罪量刑的问题;如果该未成年人已到14岁,其实施蹂躏做法,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看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
十、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能否分到?
当时我老公对他四哥也没有考虑到以后的纠纷问题。我想问的是,不敢再在自己的家里居住,其他五兄弟均已结婚成家!谁知天灾人祸,我们想,当时没有办宅基证!,把所有的东西都了(包括宅基证)!在此先谢谢各位律师现在的宅基地于1993年已经盖成了房子,平时很少回去,只是偶尔看看年迈的母亲,只要回到家有个安身的地方就行!只是我听其他人说他四哥盖好房子后自己去办个了宅基证,他四哥家半夜失火,烧毁了一个完整的家,他的四嫂因此害怕,我们就同意了,半年后,他们在我老公的宅基地上并且使用已经买好的砖材料重新盖起了一所房子我老公是1966年出生的男子汉,兄弟六个。1985年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尔后。1994年我和老公在郑州结了婚,但是我老公的户口已经不在村了,宅基地我们还能拥有吗,我老公也在他四哥原来烧毁的房架上接了个房顶,也成了一名专业军士(服役十三年)。在1987年,村里为他划拨了一处宅基地,我老公就先把砖买好,到了合适的时机就盖房子。不知什么原因!其实明摆着是想要占两处宅基地。要说这个问题挺简单,换回来就行了麻烦您有时间解答我的问题,只有他一人独身,由于我在郑州工作,老公于1998年转业后也留在了郑州。时过几年,转眼到了2008年,四哥家的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而我老公手里没有宅基证!!,因为当时的一场大火,他们为了不想和儿媳产生矛盾,又对我们提出建议要换回宅基地,就提出与我老公交换宅基地,毕竟亲情厚重
十一、农村分户后,宅基地能分到多少?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分户了后可以获得几块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十二、乡村宅基地能否分房?
您好!拆迁赔偿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事项的政策分别,如有的事项是按房屋的面积为赔偿计量的依据,对于房屋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事项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量准则。因此按户口赔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事项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情况下可否有赔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赔偿。但事实上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赔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枣庄市农村宅基地怎么分配?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