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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中双方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法否网 2025-07-29 18:54:52 1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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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中双方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
涉外合同中双方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同中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裁决。故意思自治原则,外商与贵公司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因此外商与贵公司约定的由某外国的某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七十二条,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七十二条

二、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是否有效?

仲裁管辖有效。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作为争议解决条款是有效的。

1、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情况,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吗

合同中的仲裁管辖约定属于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条款,合同无效的,并不影响该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四、"商定仲裁协议无效,但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法院管辖,该商定是否有效?"

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用三款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及相关法院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五、国际仲裁在合同签订前能否受管辖条例约束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限定“因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34条限定“合同的两方当事人能够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定。”  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条还限定“管辖协议,诉讼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商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限定确定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3条
[2]《民事诉讼法》 第34条
[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30条

六、"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包含的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作为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还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律师提示以上是“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包含的仲裁条款有效吗”问题的详细解答。遇到此类问题不比担心,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纠纷起因、经过和,以及您的诉求,我们将快速安排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民法典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相关补充2民法典中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有效吗?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不是无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不可力造成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合同不生效,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只是还未生效,但此时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只有在合同符合法律要求的生效。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1、合同主体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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