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后怀孕了怎么办?
看了你的问题我去查了相关的相关法律来解答你说的行政拘留后怎么办 ,希望解开你的疑惑,谢谢。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我国行政拘留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二、执行人员怀孕了,是否可以行政拘留?
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怀孕妇女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三、"怀孕后被拘留了,可以申请治安拘留吗?"
怀孕了不执行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扩展资料孕妇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四、"怀孕被拘留,会被治安拘留吗?"
怀孕是不会被治安拘留的,会受到拘留的处罚,但是考虑到受处罚者已经有身孕,所以选择不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五、执行人员怀孕了是否可以被行政拘留?
执行人员怀孕了不可以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六、"行政拘留后怀孕怎么办?"
看了你的问题我去查了相关的相关法律来解答你说的行政拘留后怎么办 ,希望解开你的疑惑,谢谢。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我国行政拘留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七、孕妇路边摆摊被查,行政执法大队未执行行政拘留三种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八、孕妇被拘留时应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在被处以拘留的处罚时,是不会被执行拘留的。在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如果出现下面四种情形中的一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的,不会被执行该处罚第一种情形的已经满了十四周岁,但是还没有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第二种情形是已经满了十六周岁,但是还没有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并且该少年是第一次违反了治安管理方面规定的;第三种情形是已经年满七十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第四种情形是已经怀孕的女性,或者是自己孩子还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内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司法拘留的问题,并没有提出孕妇例外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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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十、"是否需要在13日体检来面对无证驾驶被捕"
收拘被拘捕人必须进行体检,并填写入所健康体检表。经体检对于不符合拘捕要求的,拘捕所能够建议拘捕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捕的决定。《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拘捕所收拘被拘捕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体检,并填写入所健康体检表。发现被拘捕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捕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捕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捕人签名确认。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捕所发现被拘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捕通知书,建议拘捕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捕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不能治好的。拘捕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可否停止执行拘捕的决定并通知拘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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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2]《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十一、孕妇可以进入拘留所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2]《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十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在职期间怀孕的怀孕女性"
如果合规部审查后严重违纪,怀孕也可开除。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公司通过邮件形式同意,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再以现在发现怀孕为由反悔,公司无义务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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