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罚钱属于什么行为?
对学生罚款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就包括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引用法规
[1]《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二、老师罚学生钱,说是当班费合法吗?
1、不合法。这种行为是许多老师惯用的一种非法集资行为。因班务资金问题,老师会通过向学生直接索要、集体批发文具找零扣款、惩罚学生违纪罚款等手段,非法聚敛学生财产,用于添置班级日常用品。
2、罚款作为民事行为的惩罚手段,只有司法的部门可以做出处罚决定,且缴纳罚金必须到相关司法机构办理。除此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扣留他人财物。老师惩罚学生本身就是不合法行为,罚款更是一种非法行为。
三、老师罚学生钱判几年,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老师罚学生钱不会判刑,老师没有处罚权,不能罚学生钱。但是老师罚学生钱的情况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被判刑。最后,需要罚款当中是否由暴力,胁迫等严重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四、学生罚钱,老师怎么处罚?学生罚金,老师如何应对?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那么,老师怎么处罚学生不会违法,可以适当多沟通教育,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13条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15条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46条
五、老师罚学生钱违法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老师对学生罚钱违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教师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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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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