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德学校拆除如何赔偿?
学校拆迁是正在经营需要拆迁还是说修建学校需要征收您的房屋呢?若正在经营的学校需要拆迁的,有以下补偿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 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如果需要修建学校进行征收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三、德州公司拆除时应获得何种补偿?
公司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公司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5、 公司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
四、公司解散后必须清算吗?
不是必须。1、公司没有资不抵债,只是股东不想继续经营,且不希望公司主体继续存在对股东造成影响,此时应该进行解散清算,然后至所属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将公司这一法律拟制主体彻底在法律上进行消除。
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方式启动后续清算程序,待清算完成后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对于解散清算,往往是由股东作为主导,在清算的过程中,股东也有较多意思自治的空间。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而股东不履行注销程序,可能会导致公司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股东不堪债权人“骚扰”,且无法与债权人和解,股东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破产清算通常由法院及债权人主导,程序较为复杂。
这种情形,由于公司对外债务较多(税款、员工工资、租金、合作方应付款等),情况比较复杂,法律首先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利益,如果要合法关闭公司,依法必须启动破产程序,破产程序较为复杂,周期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
五、"土地转包合同合法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转包合同只要承包者是得到了土地主人的同意,也跟转包人说清楚了,双方又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就是合法的。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六、合同无效成人培训班不退费是否合法?
不合法。1、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其合同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2、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行动建议
1、无效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既然民事行为无效,那么行为人因此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另一方当事人。
2、所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培训机构就应当给消费者进行退费处理。
3、如果对方不退费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七、承包时限10年并一次性交纳承包金后,全部土地村里只退还后5年承包金,这合法吗?
一、土地承包法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乡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包时限等,由两方商量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商量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两方议定。二、上述限定,你只要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费,留有收据。不顾发包方下不下账,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
八、中途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限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限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另一方有异议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限定解除合同应当解决准许、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限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准许,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96条
[2]《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3]《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九、承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限制两年内案件受理,起诉追讨工程款符合要求吗?
工程款纷争隶属经济类建设工程合同纷争,并不是劳动争议案件,所以索要工程款去劳动监察部门并不能解决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对工程款纷争不具有管辖权限。rn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n 第十条rn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rn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rn (二)体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rn (三)受理对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的投诉、投诉;rn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rn 第十一条rn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rn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的情况;rn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rn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限定的情况;rn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工人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限定的情况;rn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限定的情况;rn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薪水和执行最低薪水准则的情况;rn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rn (八)职业介绍组织、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组织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的限定的情况;rn (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十、"加班费是否应该由员工承担?"
应当赔偿。赔偿金额不会大于已发生的损失。公司有义务、有责任举证!证明你的辞职造成损失。要求赔偿。(公司也不能出示向德国方面支付培训费用的证明)说明公司举证不能,承担不利。
十一、《您好!劳动合同解除需考虑的因素和政策》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由派遣单位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用人单位合同到时,应送还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未安排工作期间,按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动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限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以及派遣时限、工作职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限定的最低薪水准则,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十二、"承包合同被转包,村委会要求废除违法合同是否合法"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职责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花费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法时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商定承受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限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法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职责。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 商定违约金的,能够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职责,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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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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