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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01 23:04:11 2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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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一、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及申请工伤鉴定的步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劳动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三、工伤认定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你好,有我来回答你,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希望帮到你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规定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劳动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七、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议,通常需要提供的手续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工伤认定需要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医疗花费单据以及医院诊断书。

八、"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收入证明?雇主签字盖章能否作为有效证明?"

先打一个劳动仲裁,确认你与雇主的公司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追问请问劳动仲裁申述书,请求事项要怎样写回答请求确认与某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九、工伤认定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是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到原单位所在地先认定工伤,规定享受待遇即可。如果是民工,在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程序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三、受理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四、调查核实1、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五、行政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六、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十、"《工伤认定申请表》需加盖公章,无公章无法申请工伤鉴定"

你好,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形式很多,比如薪水发放证明,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资料,工作牌,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均可,你所说的录音及证人证言也能够作为证据手续使用。不必应注意的是,如果在工伤认定经过中因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工伤认定组织很可能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才能工伤认定。

十一、无劳动合同工作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無法证明手续的工伤鉴定方法有哪些?

首先你先看一下这个办事流程,工伤意外发生后,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如果单位不申请的,个人能够在意外发生2年内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这不用单位出证明,只要你能有证据证明你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隶属工伤意外就行了,所以你在处置工伤认定无工作证明是可行的。但你最好是搜集好证明,比如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能够用劳动合同证明,无合同的能够用人作证、出入证、薪水单等手续证明,或其他工友(二人以上)的证明。公司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办事流程  一、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工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议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手续可否完整、可否符合受理要求。(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三、受理提供的手续完整,隶属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四、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工人和用人单位)。  六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1年。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年内申请有效。  二、用人单位为本行政范围内的各类公司,即市区内市属以上公司。  三、工人必须是合法的劳动者。即男16岁以上至60岁以下,女16岁以上55岁以下的劳动者(不含离退休人员)。  四、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手续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

4、其他相关证明手续。  五、工伤认定时限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送达时限即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单位)。

十二、病例、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复印件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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